福智霖回顧: 2018年11月12日,在中國李克強總理和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共同見證下,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與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部長陳振聲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新加坡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升級議定書》。
簽署中新《自由貿易協定升級議定書》對進一步發揮中新雙邊經貿合作潛力,深化中國與東盟國家經貿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升級議定書》不僅將進一步充實新中“與時俱進的全方位合作夥伴關系”的內涵,還將對深化中國與東盟的經貿關系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
本次《自由貿易協定升級議定書》對原中新自由貿易協定的原産地規則、海關程序與貿易便利化、貿易救濟、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合作等6個領域進行升級,還新增電子商務、競爭政策和環境等3個領域。
新中雙方在《自由貿易協定升級議定書》首次納入“一帶一路”合作,強調“一帶一路”倡議對于深化雙方全方位合作、實現共同發展目標、建立和強化互聯互通以及促進地區和平發展的重要意義。
在海關程序與原産地規則領域,雙方將呈現更高水平的貿易便利化,降低企業的貿易成本,雙方還簡化了部分化工産品的特定原産地規則標准。
在服務貿易領域,雙方升級了包括速遞、環境、空運、法律、建築、海運等原有自貿協定服務貿易承諾,相互提升了服務貿易自由化水平。
投資領域,雙方同意給予對方投資者高水平的投資保護,相互給予准入後階段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納入了全面的投資者與東道國間爭端解決機制。雙方還在電子商務、競爭政策和環境等領域達成廣泛共識。
《自由貿易協定升級議定書》簽署後,雙方將履行相關國內程序,使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區升級協定盡早生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