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新加坡一男子在建築覆蓋區吸煙,上演“貓抓老鼠”終被NEA官員逮住!
在今年的1月1日起,烏節路已正式被劃分爲無煙區!可見新加坡對吸煙區的範圍一直有著明確的規定,甚至在逐年的縮小吸煙區的範圍。但就算明文法規擺在那,卻總有煙民忍不了那幾步路的距離知法犯法!一男子在Tanglin購物中心後面的人行道下吸煙,被國家環境局(NEA)的官員發現後上演了一出“貓抓老鼠”!
一名網友的行車記錄儀中清楚的記錄下了這出“貓抓老鼠”的過程,隨後他還將這段23秒的視頻放到了Facebook上和廣大網友們分享。
事情發生在上周六(2日)的上午11點45分左右,一名男子正在Tanglin購物中心後面一處被覆蓋處的人行道上抽煙。這不禁讓萬事通想到了《志明與春嬌》裏面的兩人就是在後巷抽煙認識的。
不知道這名吸煙男子是不是在幻想自己也能偶遇到未來的女朋友,然後也來一出抽煙遇到警察,牽手一路跑著躲避追擊的場景?
但可惜的是,未來女朋友沒有出現,兩名NEA的官員倒真的出現在他眼前!雖然沒有女朋友,但握好空氣,一樣可以跑!
但出師不利的他,被自己給絆倒了,絆倒了,絆倒,了…
萬事通看了都忍不住來句:唉呀媽呀!
但就是因爲被絆倒,他成功的躲避了一名緊隨其後的NEA官員。這名官員刹車不及,就那麽跨過了他!
結果差點被另一名在起跑的時候慢了一步的官員“撿漏”~
不過,萬事通對這名“撿漏”的NEA官員也是醉了…
人就在旁邊,結果還能被人給跑了。難道吸煙男子屬“泥鳅”,滑不溜秋?
最後的結果是,這名吸煙男子被逮著了,並最終向警方提供他的一些信息資料。萬事通沒忍住截了張他的“帥”照,請允許萬事通配上一句:
“吹啊,吹啊,我的驕傲放縱~”
這裏萬事通要給大家再重複一遍新加坡日益擴大的禁煙區:
1970年 – 電影院、戲院
1974年 – 公共巴士
1982 to 1992年 – 更多室內公共場所
1994年 – 冷氣辦公室、廠房、私人住宅區或大廈內
1995年 – 地下行人道
2005年 – 公共泳池、戶外體育館、民衆俱樂部、公廁
2006-2007年 – 咖啡店、小販中心及娛樂場所
2009年 – 更多非冷氣的室內場所
2013年 – 住宅區的公共空間
2016年 – 蓄水池和公園
重點說一下,2013年擴大的禁煙令中,禁止吸煙的住宅區公共空間包括公共走廊、組屋底層、樓梯間、有蓋的行人天橋和巴士站周圍五米的範圍內。所以啊,像這名吸煙男子在有遮蔽物的人行道上抽煙是不可行的!
而今年上半年開始,政府將在持續出現違例吸煙情況的公共空間,如公共走廊、電梯口和樓梯間,安裝具備熱能感應功能的監察攝象機。
且今年對于合法購買、擁有或者使用煙草産品的最低年齡從18歲調高至19歲。而烏節路公共場所也正式劃定爲禁煙區!在特定吸煙區以外的地方抽煙者將被罰款。
在禁煙區吸煙被抓會將遭到罰款200美元,情節惡劣的還會被告上法庭,最高者罰款會達到1000美元!
各位通心粉們對于這名戲劇性的一次抓捕行動有啥想說的呢?快戳“寫留言”發表下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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