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廚房垃圾桶發現女嬰屍體…
太殘忍了!一對新加坡情侶,疑産子後將其棄在當地燒烤店的廚余桶中!
究竟是怎樣一件令人憤慨而駭人的事情!
事情發生在星期二(26日)台灣新北市新店區,由一家燒烤店廚余桶而牽出的案件。一家環保回收公司的員工在整理該廚余桶時,照例割開一個黑色塑膠袋,但呈現在眼前的不是平時的剩菜剩肉的殘渣而是一具連著臍帶跟胎盤的女嬰屍體!
△示例圖
這可把人員工給嚇的懷疑自己是不是被換職業了,在太平間上班!自己難道不是一名普通的垃圾回收員嗎?爲什麽會有女嬰屍體!
事後,警方通過查看環保垃圾車的行車記錄器,發現這個塑膠袋是車子駛到萬華西門町時載到的!
接著調閱附近路口和店家的監視器發現女嬰是被丟在昆明街的一家燒烤店的廚余桶。而監視器畫面拍到棄嬰的人疑似是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
監控畫面顯示,26日的淩晨3點左右,這名身穿黑衣一頭金毛的男子手上拎著一個黑色的塑料袋,步履匆匆,走過小巷繞了近500米的路程到大馬路。
四處張望,估計是深思熟慮後選定了最後的位置,就將手中的黑色塑料袋扔進了燒烤店的廚余桶。
據警方調查發現,該名男子說著華語,但口音聽起來卻像是外籍人士。持續追查後,發現該男子並非單獨來台灣,而是和女友兩人一起從新加坡到台灣旅遊。
兩人是新加坡工藝學院的學生,在2月19日兩人抵達台灣,隨後兩人入住在台北市正在舉辦元宵燈會的西門町商圈附近的旅館入住。而丟棄女嬰的廚余桶就距離他們酒店僅40米!
而據旅館的工作人員表示,兩人在淩晨總會出門去附近的便利店什麽的消費,所以有印象。工作人員對此還透露道,這對男女是新加坡人。
兩人是在案發當天的下午,也就是26日下午4點退的房,然後火速搭乘飛機回新加坡。
△嫌疑人男子
△嫌疑人女
有工作人員疑惑的表示:這對新加坡情侶住了一周,剛入住的時候女方看起來像懷孕了一樣,但並沒有多問,對方也沒有說什麽。
但稀奇的是在退房的時候女方看起來很虛弱,肚子也不見了?!所以就有傳聞稱,女方極有可能實在酒店的浴室産子!
△示例圖
關鍵是,警方在他們居住的浴室中發現有血迹反應!血迹啊!不是萬事通多想,總不可能特地飛到台灣來個完美的初夜?又或是做運動不小心給弄傷的吧?
據悉,被丟棄的女嬰屍體才出生不久,但已經足月,身長約52公分,全身無明顯外傷、四肢健全、胎盤臍帶完整,被發現時過世時間不長。被裝在一個黑色塑料袋中完全沒問題!
△示例圖
而台灣警方已經將發現的血迹將與被發現的女嬰進行脫氧核糖核酸(DNA)比對,以此確認是否有親屬關系。
但尚無法確定女嬰被遺棄時是否已經過世,爲進一步的了解到女嬰的的死因,檢方將在3月5日爲女嬰進行解剖。
目前聯系到涉事的金發男,他語氣鎮定,矢口否認女友懷孕生産。萬事通怎麽覺得越鎮定越有蹊跷呢?
而嫌疑人女方則表示,如果自己大肚子怎麽可能上的了飛機?
而金發男得父母則表示,兒子和其女友確實在上述日期到台灣旅行,還表示兒子女友一周會來家中兩到三次,但因爲身材一直較圓潤,所以是否有孕在身並不清楚。
對此金發男的哥哥也表示,昨天見過弟弟和弟弟的女友身材和以前好像並沒有不同。
這在得知兒子和其女友在台灣涉事之後,十分震驚。還表示說:若有做過就要實話實說,但家裏人對這件事是一點都不知道。
這要是兒子告訴你,爸你要當爺爺啦!感覺狗腿子都給他打斷!
若女嬰真的是該對情侶丟棄的,以台灣刑法來說:
1.若把女嬰丟在廚余桶而致死則觸犯了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10年以上徒刑;
2.若在女嬰死後才遺棄,犯遺棄屍體罪,將被判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而根據新加坡的刑事法典,父母遺棄12歲以下的兒童,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長達7年, 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而目前案件還在調查中….
萬事通認爲,人可以犯錯,你甚至是可以明知故犯。但,當你明知後果還去做的時候就要爲你自己的所作所爲負責。像生而不養或者是直接丟棄的真的實在不明白怎麽想的!這世界上有“保護措施”這樣的事情,知道嗎?希望丟棄女嬰的父母夜裏不要輾轉難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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