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得2016年
震驚兩岸三地的
新加坡裝甲車被扣 事件嗎?
2016年9輛新加坡的裝甲運兵車從台灣高雄以船運方式運返新加坡,中途經廈門及香港時,由于船只涉嫌未經申報進入香港水域而被查扣。
新加坡和中國香港政府反複交涉近兩個月,裝甲車才被釋放返回新加坡。
就在昨天!
香港法庭才做出最終裁決
法庭判涉案船運公司及船長
有罪!
案件在香港被審理
涉案的公司美國總統輪船私人有限公司
及船長中國籍被告潘學軍被判有罪
罪名爲
“並非根據及按照許可證輸入戰略物品罪”
法官在宣讀裁決理由時指出
被告的目的是把涉案九輛裝甲車
安全運送到新加坡國防部
當時,收貨人爲新加坡國防部
這些資料明確的情況下
貨運文件只列明是“車輛”
沒有列明船上貨物是軍事武器
▲Terrex裝甲運兵車解析(海峽時報)
按照法律規定
被告理應先向香港部門
申請軍事貨物入口證
新加坡船運公司被判罰9萬港元
船長被罰9000港元入獄三個月
緩刑一年半
讓我們先來回顧一下
整個“裝甲車”事件的來龍去脈
2016年11月23日
據新加坡國防部在文告中說,一批用于海外軍訓,並沒有裝上彈藥的武裝部隊輪式裝甲運兵車及其裝備,在香港海關的要求下,于葵湧貨櫃碼頭進行例常檢查而“被延誤”。
2016年11月25日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11月25日說,中方正在核實相關情況,並重申反對建交國與台灣進行軍事交流與合作。
“據了解,香港特區政府現在正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此事。我們希望有關方面謹言慎行。”
2017年1月3日
裝甲車在香港被扣押已經1個多月,1月初遭港媒報導消失不見,一時引起外界猜測。
香港海關1月3日最新回應,裝甲車目前依然在被扣押在屯門倉庫,只是日前已轉移至室內。有媒體分析這是即將歸還的信號。
2017年1月9月
裝甲車被扣留至今已經超過一個半月,新加坡人都很關心是否“還拿得回來”?
新加坡國防部長給民衆科普了一個概念:“國家主權豁免權”(sovereign immunity)。被扣留的裝甲運兵車與裝備雖然是由商業運輸船只運送,但它們屬于新加坡政府的資産,享有國際法承認的“國家主權豁免權”。
在這個豁免權下,各國都是平等獨立的,一個國家的資産不應遭另一個地方扣押或充公。換句話說,香港特區政府其實必須歸還這批軍備。
外交部長維文則呼籲民衆“拿出耐性,讓這件事通過適當的法律或司法程序解決”。
2017年1月24日
新加坡外交部發表文告表示,香港特首梁振英回複總理李顯龍之前的信函表示,香港當局已經完成調查,並且將通過武裝部隊的承包公司美國總統輪船(APL)歸還這批裝甲車與其他裝備。
新加坡總理回複感謝香港對于處理這起事件的合作。國防部長黃永宏醫生在Facebook上說,裝甲車將回到我國,“回家過年”。
2019年4月29日
香港法庭以船運公司和船長,未能正確申報過境貨物爲罪名,判新加坡船運公司被罰9萬港元,船長被罰9000港元入獄三個月,緩刑一年半。
至此事件可以說
完全的告一段落了
承運公司未根據
海關條例進行必要手續
涉案人員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從中國外交部的表態
很多人都看得出態度
中國外交部明確表示
“中國政府一貫堅決反對與中國建交的國家與台灣地區開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包括軍事交流與合作。中方要求新加坡政府切實恪守一個中國原則。”
由于新加坡是個城市國家
面積有限
不方便搞大規模的軍事訓練
只能到海外找訓練場
所以從新加坡建國不久開始
新加坡武裝部隊自70年代
就在台灣地區進行代號爲“星光演習”
的短期軍事演習和訓練
星光部隊不算是駐軍
演習結束隨即離開
這次事件裏被扣押的裝甲車
就是在台灣地區
用于軍事訓練的
對于中新兩國來說
星光演習都不是“秘密”
據說,早在兩國建交之前
新加坡已就此事向中方說明
但是這個存在
還是有一定“挑戰性”
不過,隨著李顯龍總理
結束了最近的訪華行程結束
我們也能感覺到
中國和新加坡關系越來越密切
這,也是所有在
新加坡生活的椰友
最希望看到的
椰友們,你們怎麽看
“裝甲車事件”的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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