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青年涉嫌假冒警察和偷竊,今天被控上法庭。
這些17歲青年前天(1日)早上6點多,在通往聖淘沙島的跨海步行道,向兩名路人聲稱自己是警察,要求檢查他們的錢包。
兩名受害人不疑有詐,把錢包交給嫌犯,但取回錢包後,發現約390元的現金不翼而飛。四名嫌犯幹案後,逃離現場。
警方展開調查,掌握嫌犯的身份後,在同一天逮捕他們。其中一人今天被控冒充公務員的罪名,另外三人被控串謀犯案。如果罪名成立,每人可被判坐牢長達兩年和罰款。他們也同時被控偷竊,如果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長達三年和罰款。
遇到類似情況,可要求警務人員出示證件
爲了防止更多民衆受害,5月2日的時候,警方在聲明中提到:如果有任何疑問,可以先讓警務人員出示證件,再配合完成他們的警示。
一般而言,出示的證件都會含有警察徽章、軍官照片、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等。
此外,一定的傾斜角度下,還能在軍官照片上看見“POLICE”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