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椰子最近收到了一個求助
這位椰友收到了什麽郵件呢?
這封郵件是9月21號的
新加坡大學
要求他提供在新加坡
工作了6年的證明信
這也是所有獲得過新加坡政府獎學金的
中國留學生,在畢業以後
必須完成的要求
原文如下:
大致意思就是:
你的獎學金其中一個要求是
在你從新加坡國立大學畢業後
你有法律義務在新加坡的公司
工作6年
現在請提供下面的3個文件證明
1)一封雇傭證明信
2)CPF繳納記錄 (PR)
3) EP以及最新的薪水單 (non-PR)
如果我們沒有收到你的回信,
那麽我們將認爲你沒有完成這個義務
你將會收到罰款懲罰
截止日期爲2018年10月19日
椰子之前也有一個朋友是同樣的情況
他是去了美國繼續讀研,就沒回新加坡
聽說後來新加坡相關部門發郵件
去通知他的工作單位,這件事情
一直追查到底~
那麽,新加坡政府獎學金是怎麽回事呢?
這個項目的全程叫
中新獎學金項目
是中國和新加坡根據兩國之間
的協議而執行的教育獎學金項目
簡單來說就是
中國負責篩選中國學生
來新加坡留學
新加坡負責提供獎學金
一共有三類獎學金
SM1, SM2, SM3
(縮寫容易引起誤會。。)
名稱:SM1
人群:初三
開始于1991年,主要是
針對全國優秀的初三畢業生
被選中的學生會在當年的10月
來到新加坡,進行2個月的英語語言學習
次年1月進入新加坡中學就讀三年級
畢業時,參加劍橋O水准考試
根據考試成績升入初級學院 (高中)
目前還有另一種直通車計劃
不需要參加O水准考試
直接升入計劃下的初級學院
待遇
學費、住宿費全免
生活補貼中學2200新幣/年
初級學院2400新幣/年
一次性安置費400新幣
往返新加坡
經濟艙機票共4張
選擇繼續在新加坡讀大學的學生可以
考慮續約申請政府的學費補貼
畢業後則需要在新加坡工作3-6年
SM1獎學金得主可以自費申請新加坡大學
(畢業後不需要在新加坡工作)
名稱:SM2
人群:高二
學生當年3月份參加筆試,5月面試
12月前往新加坡
基礎好的學生在次年的8月
即可開始正式的大學課程
但大多數學生都需要
接受20個月的培訓
現在的流程爲:
7月收到分配大學名單
(新加坡國立大學等)
8月前往新加坡進行10個月的預科
次年6月定下專業
8月正式進入大學
待遇
學費、住宿費全免
生活補貼:6000新元/年
參與此項目的學生需要在
畢業後在新加坡工作6年
名稱:SM3
人群:大一
SM3的招生對象是中國名牌大學
的大一入學新生,每年20-30人左右
截止2011年
SM3項目20年期滿
協議不再續期
待遇
生活費:6000元/年
一次性安置費200新幣
經濟艙飛機票
(包括赴新和畢業來回機票一共三張)
醫療保險大學課程及預備班的學費及雜費
畢業後在新加坡工作6年
新加坡政府獎學金得主,超過50%違約?
不管是SM1, SM2還是SM3
獎學金都有一個共同的要求
那就是,必須後在新加坡工作6年
在滿足了這個要求之後,學校會發一封
這樣的discharge letter
如果沒有在新加坡工作6年
就算違約了!
早在2015年,總審計署抽樣調查了
30名獎學金得主,來自
新加坡國立大學和南洋理工大學
其中有16人都沒有履行合約!!
這個比例將近50%
也不能下定論說50%的人沒有履行合約
但是
沒有完全履行完合約的人還是不在少數的
大學畢業後,想離開新加坡怎麽辦?
椰子身邊有三個案例,大概是這樣的。
案例一
SM3 獎學金得主
畢業後,馬上要去美國讀碩士
沒辦法履行合約
于是,就交了一筆錢作爲押金
大概是6萬新幣,就離開了新加坡
如果他以後都不回來
那這筆錢就等于被沒收了
案列二
SM3獎學金得主
在新加坡工作了3年後
換了新加坡國籍
馬山又去了澳大利亞工作
也是交了一筆押金,大概是3萬新幣
但是他以後應該也會回來新加坡
案例三
SM3 獎學金得主
去了美國讀博
後來MOE發現了他違約
就發了一封公函給他就讀的學校
後來這名學生便因位違約記錄被開除了
2016年時,新加坡教育部政務次長
劉燕玲說
違約新加坡政府獎學金的學生
將不能在我國工作或者居住
(教育部發言人,政務次長劉燕玲)
所以,如果還沒有履行完合約就想離開
官方做法就是和學校以及MOE溝通
協商一個解決辦法,並且付一筆押金
這樣就可以搞定了!
獎學金得主這樣說
“本人是SM1來的新加坡,
已經來了快9年了
合約也早履行完了
答應了別人的
還是要做到!”
— 李一鳴
“我是SM3來的。
也是交了押金後
先暫時離開了。
我也是PR
最近正在考慮回新加坡”
— 平安是福
“這個政府的項目
確實改變了好多人的命運
包括我在內。我很感謝
新加坡!”
— Leon子辰
“其實當時SM1的人走的人很多
包括聚美優品的陳歐。但是也有
很多最後回來新加坡繼續履行完的
看來新加坡還是有吸引力”
— 野獸花黃
“最爲SM3的最後一屆,我想談下優缺點
優點就是新加坡真的給了很多資源給我們
缺點就是相當于一個賣身契,我們這屆畢業
如果要去其他國家發展,需要交
大約120萬人民幣違約金。
獎學金的生活費隨著通貨膨脹其實沒有多少
可是要還錢的利息率卻很高。”
— 新加坡保險家
(來源:知乎)
新加坡人這麽說
(來源:臉書)
椰子認爲,合約既然當時雙方都同意
那麽,就履行完畢,有始有終。
你們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