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的一項研究報告,在披露具體薪酬信息的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中,總裁平均年薪酬爲160萬元,薪酬最高的達到1290萬元。執行主席的平均年薪酬則爲98萬4000元,最高薪酬達840萬元。
至于未披露具體薪酬信息的上市公司,總裁年薪酬範圍平均中間區位爲69萬6000元,最高達750萬元。執行主席的年薪酬範圍平均和最高中間區位則是85萬7000元和940萬元。
報告指出,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在披露薪酬事宜方面,仍有改善空間。
這份名爲“新加坡公司薪酬管治常規報告:避開末日劫難”報告,由國大商學院副教授、企業治理專家麥潤田和投資家周毓豐撰寫,根據609家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截至去年3月財年的年報資料整理而成。該報告獲得新加坡交易所支持。
報告並沒有列出最高薪酬總裁和執行主席身份。 《聯合早報》去年4月根據海指成分股公司年報統計顯示,星展集團(DBS)總裁高博德(Piyush Gupta)是薪酬最高的“打工皇帝”,2016財年薪酬爲844萬元。
但如果範圍擴大至其他主板上市公司,和美集團(Ho Bee Group)總裁蔡天寶該財年薪酬介于925萬元至950萬元,豪利控股(Oxley Holdings)總裁陳積光薪酬介于900萬元至925萬元,都比高博德來得高。
整體來看,這609家上市公司在該年共支付25億元薪酬給公司董事和領導層,這相等于每家公司約410萬元。而公司非執行董事和獨立董事所獲得的薪酬總共達1億8800萬元。
董事和管理層薪酬 信息披露還不足夠
麥潤田在報告中指出,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在披露薪酬事宜方面,仍有改善空間。特別是在披露董事和管理層的薪酬數額信息時,整體表現不佳,只有約三成公司披露總裁和執行主席的具體薪酬,六成以上公司只列出總裁和執行主席薪酬範圍,甚至還有4 %的公司總裁沒設定薪酬範圍頂限。
此外,一些公司在披露董事和管理層的薪酬組合時,往往缺乏透明度,讓利益相關者不能更好地評估這些董事和管理層的薪酬結構或組合。
麥潤田說:“公司經常以擔心人才被挖角爲由,而不願全面披露高管薪酬。擔心被挖角一般意味著公司支付的薪酬低于市場水平。
可是我們的研究結果卻不支持這一論點。相反地,那些不願披露更多薪酬信息的公司,主要是想避開人們對公司管理層較高薪酬的關注。 ”
根據報告,目前總裁薪酬組合中,固定薪水約占七成、花紅約占兩成、其余部分則包括福利(5%)、持股計劃(3%)等。
麥潤田也表示,同樣市值級別的公司,如果它披露年薪至少5萬元員工爲董事或總裁直系親屬,那這家公司董事和管理層的薪酬往往來得更高。
他指出,家族或創辦人掌控的公司,有能力主導薪酬數額,導致小股東可能面對嚴重的利益分歧。
爲此,他認爲在支付薪酬給掌控股東或直系親屬方面,應加強透明度和監管保障制度。
報告也列出薪酬管治方面,特別是披露薪酬事宜表現良好的13家公司,這包括凱德集團、星獅地産、新交所和新加坡電信等大型公司,以及巴克科技(Baker Technology)、代納明(Dynamic Colours)、挪拉電訊(Nera Telecommunications)和新加坡佳和(SP Corp)等小型公司。中型公司則有傳慎控股(Tuan 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