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新加坡面臨的機遇與誘惑到底有多大?許多人爲了留在新加坡,不擇手段地做各種嘗試,比如提供假材料(參考連結:在新加坡千萬別用假材料申請工作准證,會被判監的!)。最近,更是流行起了通過假結婚辦理居留准證,小編瞬間不再相信愛情了。
36歲的Nguyen Thi Mong Tuyen是一名越南籍女子,早在2014年,她就對朋友——31歲的越南籍女子Tran Thi Cam Nhung說,她想繼續在新加坡務工。
于是Tran告訴她,說自己的老公Cheong Mun Siong能介紹一位朋友跟她“假結婚”,並且男方可以協助她辦理探訪准證(Visit Pass)。Nguyen聽了以後十分動心,作爲回報,Nguyen分3次付給Cheong現金8000新元。
接著,在Cheong的幫助下,現年49歲的新加坡籍男子Lee Poh Chiew爲了賺取金錢利益,于2014年11月21日與Nguyen結婚。
而基于夫妻雙方的利益關系,Nguyen先是付了首付1100新元給Lee,而婚後Nguyen須每個月分期付給男方400新元。同時,Lee也成爲了Nguyen的支持者(Sponsor),幫助她申請探訪准證。
因新加坡的移民法令第57條(1)(K)規定:“通過虛假聲明獲得或試圖獲得入境證或再入境許可證,通行證,新加坡簽證或證書給自己或任何其他人,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不超過$ 4,000或監禁 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而有之。
2015年4月27日,Lee和Nguyen被移民局(ICA)逮捕,二人在2015年5月18日被判坐牢6個月;2016年1月6日,介紹人Cheong和Tran被逮捕,于今年4月17號被定罪爲安排“假結婚”,Cheong被判坐牢七個月,並罰款8000元,以代替1個月監禁,而Tran則被判坐牢六個月。
而這種騙婚案件在新加坡並不是第一例,且大多數客戶人群還是以中國人爲主。前不久,網爆一起新加坡籍離異女子與中國籍男子騙婚案件。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4年2月6日,涉事女子名叫陳貝蒂,現年50歲,聲稱自己又老又醜,離婚後沒地方住。
因此,在“介紹人”趙銘月的幫助下,陳貝蒂住進了她親戚家,但條件是與她的哥哥49歲中國籍男子趙銘建假結婚,給她哥哥申請探訪准證,還答應陳貝蒂事成之後,付給陳貝蒂2000新元~3000新元紅包。
目前,陳貝蒂與趙銘建都已認罪,且被判處監禁八個月。介紹人趙銘月也被判處監禁八個月,但她拒不認罪,對法院提出上訴,目前保釋在外。
移民局(ICA)強調,將嚴肅對待任何參與、或協助他人展開“權益婚姻”的人。當局表示,違例者將面臨高達1萬元的罰款、長達10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的刑法。同時也警告,將繼續采取嚴厲執法行動,調查“假結婚”相關案件,並逮捕違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