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政三方(20日)推出一套新指導原則,在更新制合約下受聘雇的員工接下來有望獲得更多保障,如享有年假與病假福利等。
新的指導原則主要保護一些合約期少于三個月的員工。指導原則向雇主闡明合約員工所應獲得的假期福利,確保雇主不會以不斷更新短期合約的方式鑽法律漏洞。
所謂更新制合約員工,指的是在定期合約下受聘的員工,員工合約一旦到期,除非獲續約,聘期將終止。根據法律,這類合約員工只要符合一些標准,如連續履行滿三個月的合約期,就應在雇傭法令等法令下享有年假、病假、産假等假期福利。
不過,指導原則指出,事實上一些合約員工因爲每一次合約期都不超過三個月,而雇主刻意在相隔一段時間後才續約,導致員工即使長時間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也無法享受福利。
在新指導原則下,合約員工的合約期一旦滿14天,雇主只要在一個月內更新合約,勞資政三方就鼓勵雇主將兩段合約期並在一起計算。這表示如果加起來的合約期達三個月,雇主應根據合約時長,按比例估算假期給員工。
再納譴責雇主“不擇手段”刻意終止員工合約
全國職工總會助理秘書長再納(20日)也強烈地以“不擇手段”形容那些刻意終止員工合約,剝削員工雇傭福利的無良雇主,並希望新指導原則能彌補現有漏洞,確保合約員工獲公平對待。
他指出,雇主是否遵守新指導原則有待觀察。 “如果這樣的勸解說服無法達到理想效果,那也許要考慮立法。”
職總在今年政府財政預算案公布前提出系列建議,其中呼籲政府立法爲雇主用短期合約續聘的做法設限,規定雇主多次更新員工的短期合約後,得正式長期聘用員工。不過,再納指出,考慮到一些雇主真正需要短期合約所給予的靈活度,勞資政三方在經過商榷後一致認爲可先從指導原則著手解決問題。
再納與職總另一名助理秘書長鄭德源都重申,除了普通藍領員工之外,一些短期合約員工從事的是白領職務。鄭德源在面簿個人網頁上說,目前有許多專業人員、經理和執行人員(PME)都在這樣的短期合約安排下受聘,這相信是長遠趨勢,新指導原則可成爲PME參考的標准。
根據人力部最新發布的勞動力調查,去年以合約性質受雇的居民員工有20萬2400人,占總居民員工人數11.3%。人力部、職總和新加坡全國雇主聯合會在聯合文告中指出,盡管合約員工的比率不高,但他們是勞動隊伍中重要的群體。
雇聯會執行理事長高元傑指出,由于雇主有短期的商業考量,工作安排較靈活的合約員工對雇主來說非常重要,有了新的指導原則,雇主將能擬定更具吸引力的合約。
“雇聯會也鼓勵雇主能從更長遠的角度看待人力需求,盡量創造機會留住這些員工。”
對于決定在員工合約期滿後不續約的雇主,新的指導原則也鼓勵他們及早給予員工通知。例如,員工受聘期少于26周時,雇主決定不續約應至少提早一天通知,如果受聘期滿26周但少過兩年,雇主應提早一周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