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已經說香煙等煙草産品既不能在零售處公開展示,也不能通過互聯網等媒體平台進行促銷或刊登廣告。新款電子香煙只要能讓人模仿抽煙的行爲,也一律不准出售和進口。
國會三讀通過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修正)法案。零售商有12個月的時間調適,法令明年正式生效。
爲什麽不能公開展示?當局指出,這是要避免非吸煙者受廣告影響,包括視覺上的刺激。禁令也可防止人們因一時沖動買煙,包括在嘗試戒煙的煙客。
不能公開展示是個什麽概念呢?衛生部兼環境及水源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對此有說明:零售商往後須把煙草産品放在店內一個不透明的閉合式儲藏空間內。當顧客詢問價格時,零售商才可出示一份僅以任何一種官方語文印制,但沒有圖片的價目表。
而煙草産品專賣店則更加寬松一些:這些店面可使用布簾或改換不透光的玻璃窗等,但必須避免讓公衆從店外就能看到煙草産品。道理顯而易見—多數人在光顧這些煙草專賣店時,已決定買煙,這與一般零售處不同,因此店內可展示産品。本地有17家這類專賣店。
位于史各士路的DFS環球免稅店(DFS Galleria)則被當局列爲一般零售商,因此必須遵守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