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注冊公司,有一條明文規定:SP/WP不可以做公司股東。反過來也是一樣,如果在一個外國人在一家公司做股東,那麽再去申請SP/WP准證一般是不被批准的。但是最近有種說法,人力部這一政策已經悄悄解禁。對此,有網友專門郵件咨詢了人力部,得到如下答複:
來自人力部郵件回複
根據人力部的這個答複,很明顯,只要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SP/WP都可以作爲少數股東出現,不管SP/WP准證是否與該公司挂鈎。順便提一下,EP、DP可以做公司股東,但不可參與公司運作。 (除非EP是在此公司申請的)
除此之外,關于公司董事,MOM也有明確答複:
1.除非是EP准證挂鈎公司,否則EP不可以做其他公司董事。 (特殊情況可以寫信到MOM解釋)
來自人力部郵件回複
2.持SP/WP准證不可以在新加坡運營公司,這其中包括注冊爲“個體戶”“董事”“合夥人”“秘書”,也就是說在注冊公司的時候,SP/WP就不可以做董事,也不可以做秘書。
3.DP不可以做公司董事,只能申請LOC信做公司雇員。
那麽,對于注冊公司,新加坡政府到底有什麽規定?
一、新加坡公司(PTE LTD)組成
1.公司董事: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必須是高于18歲的自然人;公司的董事會可以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組成,但必須至少包括一名本地董事(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創業准證持有者)。董事主要負責管理公司。
2.公司股東:新加坡公司的股東組成無任何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公司法對外國人、外國公司在新加坡公司的持股比例沒有限制;公司自然人股東可以同時兼任公司董事一職。
3.商業秘書:新加坡公司須至少委任一位新加坡常駐居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工作准證持有者)擔任公司的商業秘書一職;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該董事不可同時兼任商業秘書。
二、新加坡注冊公司條件
1.新加坡公民(SC)或新加坡永久居民(PR):可直接注冊公司,如果只有一個人,也可同時擔任公司董事和股東,但必須委任一位秘書。
2.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外國人: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必需擔任董事,同時可以做股東,外國人也可做股東/董事。
3.單獨外國人需申請創業准證(Entrepass)/Employment Pass,通過後可以直接注冊公司。
4.新加坡工作准證對開公司的限制:
EP、DP可以做公司股東,但不可參與公司運作。 (除非EP是在此公司申請的)
SP/WP不可以做董事,但是可以做少數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