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新加坡挑選一套”滿意的房子”不管是租是買都必須燒香保佑才能挑選出”好房東”好室友”或者是”好中介”
以下替各位整理出幾條規則,希望大家千萬不可馬虎
1.中介需要向你明確聲明任何的利益沖突 (例如:賣家的房子所有人是買家中介的家婆。)
2.中介不可以強制買家和賣家簽訂supplemental aggreement (例如:讓賣家在 second appointment 之後繼續住在房子裏1-2個月。如果買家同意簽署,那麽以後的所有責任由買家單獨承擔)
3.買家和賣家不可以同時使用同一個中介 (如果你是DIY買家,沒有自己的中介,那麽賣家中介絕對不可以向你收取任何的中介費用)
4.中介不可以把客戶推薦給 Moneylenders (中介可以將客戶推薦給銀行,會收取千分之1.5 的推薦費,買家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選擇銀行,不需要使用中介推薦的銀行)
5.中介不可以接觸任何和交易相關的資金 (除 Valuation fee,和 Commission)。 (例如OTP fee,downpayment,stamp duty 等)
6.中介不可以強行要求客戶只能使用其一家中介,並且和客戶簽訂相關合同。但是如果客戶極其信任這名中介,那麽客戶可以選擇和此中介簽訂只使用他一家中介的合同。
7.客戶有權利和中介商討中介費用 (CEA 沒有明確規定中介費用)。如果中介告訴你中介費是相關部門規定的,表明次中介並不誠實,建議更換中介或像CEA求助。
8.只有當交易完全進行結束時,才向中介付中介費用。 (CEA沒有明確規定交易完全結束的時間,取決于中介給予你的服務。 有些中介要求1st Appointment 的時候,就要求中介費。如果他在1st Appointment 之後不給你提供任何服務,那麽可以現在付他中介費。但是1st Appointment之後要和律師接觸,而且中介會極力推薦你律師,而且大多數中介會幫你和律師接觸,類似情況,建議1st Appointment 的時候不要給中介費,等到拿鑰匙的時候再給中介費)
9.付中介費的時候,不可以直接付給中介,要付給中介公司 (支票上寫中介公司的名字)
10.如果和中介産生糾紛,首先嘗試和中介自行討論解決。如果問題沒有解決,那麽嘗試和中介所屬公司討論解決。如果問題還得不到解決,如果你和中介簽訂了 prescribed Estate Agency Agreement 可以使用 CEA’s Dispute Resolution Scheme 解決。
Tips:至于要如何確認如何確認中介身份
http://www.cea.gov.sg/
在這裏只需要輸入中介的姓名或者電話,就可以查到中介的注冊信息,以及照片。
如果你的中介不在CEA 的信息庫裏面,或者照片和本人差異巨大,建議更換中介,或聯系CEA協助。
看完這些規則後,想知道到底市場價應該是多少嗎?
#希望以上整理能替大家解決了住宿上的煩惱,分享給你身邊朋友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