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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以後,留下的組屋該怎麽辦?寫份遺囑可能還不夠你得這樣做,才能按自己的意願去分配房産

2021 年 3 月 11 日 香港电影怀旧

在新加坡,幾乎80%的人都住在組屋裏。而購置一間組屋往往代表著一對夫妻建立家庭的第一步。

但你有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一旦夫妻中任何一方去世後,一起購買的組屋單位會何去何從?

大多數人都會以爲,組屋會根據你立下的遺囑或新加坡的“無遺囑繼承法令”(Intestate Succession Act),轉交給你的親人。

例如,如果沒有立下任何遺囑,那麽資産的50%將分配給配偶,另外50%分配給子女。

可是!組屋的處理方式並不會完全遵循“無遺囑繼承法令”!

這是因爲新加坡大部分的組屋單位都是在“聯名擁有”(joint tenancy)方式下購買的。換句話說,夫妻會以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購買組屋。

若其中一人去世,無論是否立下遺囑,組屋單位都會自動轉交給還在世的配偶。

在這種情況下,組屋單位的分配就可能不會遵循“無遺囑繼承法令”。

如果想要確保組屋最終能按照自己的意願,被轉交給自己指定的人,那麽,你在購屋的時候需要考慮另一種方式!

Tenancy-In-Common

在Joint Tenancy計劃下,房主擁有平等的房産份額,而在“分權擁有”(tenancy-in-common)計劃下,夫妻將按照一定的比例來分配房産權。例如,丈夫和妻子可以分別擁有房子的60%和40%。這樣一來,任何一方可以立下遺囑,並明確地說明他們要如何分配自己手頭的這一份房産權。在沒有立下遺囑的情況下,各自份額也將會根據“無遺囑繼承法令”轉交給另一人。

在這種情況下,房子的産權並不會自動交給還在世的配偶。根據“無遺囑繼承法令”,往往會給夫妻共同生育的孩子。但如果這對夫妻恰好沒有孩子,那麽房子的所有權將交給已故房主的父母。

以下爲你整理了Joint Tenancy與Tenancy-In-Common兩個計劃的簡單對比:

所以,買房是一件大事,絕對不可以匆忙做決定。畢竟,你在購買組屋時所選擇的購屋計劃,將會影響到未來的房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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