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音樂導師涉嫌借教大提琴之便,伸狼手入胸罩摸18歲女學生的胸部,甚至問她能否解開她的胸罩。
卡斯滕(Carl James Casten,33歲)面對五項非禮控狀,指他在2016年6月25日和7月2日先後非禮同一名跟他學大提琴的理工學院學生。
案件目前已經開審
卡斯滕就五項非禮女學生的控狀受審。 (聯合晚報|梁麒麟攝)
他被指于下午4時和6時之間,把手放在當時18歲女學生左胸膛兩次。
此外,他被指在隔月2日在下午3時和4時之間,數次放他的手在她的左胸、伸手入她的內衣左右摸了數次、隔著她的內衣摸她的胸部,以及摸她的右腿內側。
女學生(現年20歲)在案件開審時接受主控官林于晖副檢察司引證。
她稱,在7月2日上課時,她和被告都坐著,被告突然伸出他的右手摸她的右腿內側。
之後,他把手深入她的內衣,撫摸她的胸部,並告訴她說“你的胸部不該靠著大提琴”。
被告之後問她“我可以解開你的胸罩嗎”,這個問題嚇壞了女學生,她覺得奇怪,馬上站了起來,認爲事情不太對勁。
她以上廁所爲由,找借口離開課室。
她紮著馬尾,作證時說話非常小聲的女學生,稱她走去學校的接待處待著,直到接近要下課的五分鍾前才回去課室,准備拿書包回家。豈料,他卻再度輕薄她。
女學生稱:“他(被告)把手放在大提琴和我的胸膛之間,手隔著上衣放在我左邊的胸膛。”
她過後由父親載送回家途中沒有提到這起事件,一回家就沖去洗澡,而且在浴室裏待了許久。
她稱,她想撥電找人傾訴,但不知道找誰,于是把頭埋在枕頭底下。之後,她以剪刀自殘。
她過後要求母親別再讓她去上課,同時全盤托出,當天她們去報案。
被告任職的音樂學校網站顯示,他畢業自馬尼拉的一所大學,主修音樂,擅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吉他、烏克麗麗(ukelele)及鍵盤。
被告由朱正熙律師代表,據知他全盤否認有罪。
新聞來源: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