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賭場輸錢後想出馊主意,來新做客的42歲外籍女老板竟向警方虛稱遭人搶走10萬元(30萬令吉),過後經不起警員查問才承認撒謊。
根據警方發布的文告,涉報假案的女子于本月22日淩晨1時22分報警,向警方聲稱裝有10萬新元的手提包被一名陌生男子搶走。
(意示圖)
東陵警署警員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女子提供的是假消息,目前正對她做深入調查。
據本報了解,涉案女子來自印尼,在那裏經營小吃店。她在本月16日入境我國,之後曾到濱海灣金沙賭場賭錢,相信期間輸掉大筆款項。
6月22日淩晨1時22分,女子在克拉碼頭一帶的團結街(Unity Street)報警,稱手提袋被一個印度男子搶走,裏面裝有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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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女子事後與警員到警局錄口供時,供詞前後矛盾。後來,它經不起警員查問,才承認撒謊。
警方勸請公衆,不要報假案,或向警方提供假消息,警方資源是用在打擊真實罪案和應對突發情況。
警方表示,報假案或提供假消息的公衆將受到法律制裁。向公務員提供不實消息,罪成可坐牢長達一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新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