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坐牢的孿生姐妹江佩儀(左)和江佩瑩。(檔案照)
(新加坡6日訊)孿生姐妹結伴到3家商店偷竊,晚上混進新人婚宴中白吃白喝後騙走行李箱,辯方律師請求法官讓她們接受緩刑監視,但法官認爲她們是成年人,緩監不適合,昨天判她們坐牢。
《聯合晚報》報導,這對從小被人領養的孿生姐妹是江佩儀和江佩瑩,根據律師求情,案發當天,她們與養母吵架,過後犯下案件。
江佩儀上個月承認1項欺騙和3項與江佩瑩共謀偷竊控狀,江佩瑩則認下3項與江佩儀共謀偷竊罪。案件昨天下判,兩人在一名女親屬的陪同下前來法庭。
法官認爲她們是成年人,不適合緩監,考慮到失竊財物的價值,判江佩儀和江佩瑩分別坐牢10天和5天。
兩名被告皆30歲,她們是初犯。代表她們的安南律師求情時,促請法官判處緩監。
律師說,兩姐妹從小被人領養,但負責照顧她們的是養母的一名姐妹。2000年,養母的姐妹逝世,當時她們只有12歲。
律師說,兩姐妹在心理衛生學院都有記錄,兩人在養母的姐妹逝世一年後精神有狀況,當時她們13歲。
安南律師說,案發當天,兩姐妹和養母吵架,心情不好,過後就犯案。
控方指兩名被告都是成年人,除非情況特殊,緩監不恰當。兩人曾患精神病,但那不是導致她們犯案的因素,更何況江佩儀在犯案之前,病情已經好轉很多。(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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