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艾嘉,也許可以號稱是最出色的女人!
從叛逆少女到金馬影後,
從未婚媽媽到兩次婚姻,從名演員到大導演…
她,似乎天生帶著光環,
舉手股足間都在製造新聞,賺著人氣。
然而,一夜之間,她就變了,
開始隨遇而安,變
得平易近人,懂得享受無處不在的快樂;
更重要的,明白了做普通人的樂趣,
一切的一切,
都從她的愛子被綁架開始….
張艾嘉在綁架案結案之後,
面對媒體有這樣一番話:
一直以為最重要的是盛名,
時時處處想保持常青,
不管是婚姻還是兒子,
都當作自身招牌的一點金漆,
從未將自己從高處放下,
好好審視一下生活。
直到兒子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
方才明瞭最珍貴的財富並非那個熠熠的金字招牌。
熙熙攘攘,皆為利來;攘攘熙熙,皆為名往。
以前,我就是攘攘熙熙中的一分子,
結果從相夫到教子處處一敗塗地。
與羅大佑交往,臺灣最有名的男人
我是一個銜著金鑰匙出生的孩子:
外祖父曾任臺灣高官,
父親是空軍軍官,母親是臺灣著名的大美人。
出生不久,我就跟著母親去美國定居接受教育。
十六歲那年,我不再樂意讀書,
覺得娛樂圈五彩繽紛,便回到臺灣一腳踏了進去。
廿一歲,便成了金馬獎最佳女配角,
隨後又兩次榮獲金馬獎最佳女主角。
別人追逐一輩子而不可得的東西,
於我而言,手到擒來得順理成章。
在鮮花和掌聲中,
我也越來越喜歡這種被人追捧的感覺。
我告訴自己,來這世上走一遭,
一定要盡情享受最榮耀、最輝煌的一切,
那時年少輕狂,覺得能配上自己的男人,
似乎只有名聲赫赫的音樂教父羅大佑了。
與羅大佑交往,純粹是為了拉風,
為了讓人羨慕,卻沒有過任何長久發展、終生廝守的念頭。
那時的我,的確充滿魅力,漂亮、成功…
男人心目中完美愛人必須具備的條件,我幾乎全部都有。
羅大佑也不例外,在我與他的初戀女友之間,他最終選擇了我。
我覺得這是意料之中的,任何一個男人都應該毫不猶豫地選我。
然後,我與羅大佑風光無限地同入同出,
盡情地享受被所有男人凝視、被所有女人嫉妒的快感。
我與羅大佑的戀情不像是感情,更像一件璀璨奪目的首飾。
可是,一個女人,自然不能只有一件首飾吧?
於是,影壇帥哥、商界精英、政壇要人…
隔三岔五就隨著他們一起接受眾人矚目。
忘記了自己還有個男友叫羅大佑,
不記得上次見他是什麼時候,
遺忘了他的生日是幾月幾號,
甚至,會挽著別的男友在公開場合與他不期而遇,
衝著一臉尷尬的他嫣然一笑,
似乎,他只是一個一面之交的普通朋友。
可是,羅大佑是個傳統的熱血男子,
腦子裡根深蒂固的是夫妻恩愛苦也甜、相看兩不厭的思想。
對於我的遊戲人間,他無所適從。可是他真的喜歡我。
當未婚媽媽,生最炫兒子
交往的情侶,多半一開始還能寬容相處,
可隨著年輪跨過一輪又一輪,耐心便慢慢失去。
對於我的個性,羅大佑越來越反感,也開始越來越頻繁地訓斥我。
到第三年的時候,當他得知我要去加入天體協會的時候,
終於怒不可遏地第一次動用了暴力。
情侶之間,一旦暴力開了頭,必然會愈演愈烈。
每次戰爭過後,羅大佑都會很後悔,很誠懇地向我道歉,
我也會自我檢討,兩人共同維繫短暫的安寧。
終於,我們打累了,心也累了,最後決定分手。
他隨後便離開了樂壇,做回了醫生的本行。
在離開樂壇前,他寫了最後一首歌「是否」多少次的寂寞掙紮在心頭,
只為換回我將遠去的腳步,多少次我忍住胸口的淚水,
只是為了告訴我自己我不在乎看著這個年過四旬的男人遠去的背影,
我的心裡有一點痛,
畢竟,這是第一個愛我到願意娶我,與我分擔憂愁痛苦的男人。
音樂是他的生命,可是了這段失敗的感情他竟然不惜退出樂壇,
可見他的心真的是被我傷透了。
在朋友們的勸說下,他終於重新操起了吉他。
不過,他無論如何也不想再呆在臺灣樂壇,而是去了香港。
感情經營的失敗沒給我帶來絲毫悔意,
我的性格如故,依然迷醉於萬人景仰,照樣高高在上。
只是,卅歲那年,心態忽然有了微妙的變化-
我不再滿足於那種飛車勁舞的日子,
我忽然很想有個孩子,但是,誰來幫我這個忙?
在香港,我認識了王靖雄。
他是一個溫文爾雅的紳士。
他有四輛不同年代不同款式的哈雷機車,
我偶爾發瘋的時候,他會跨上另一輛哈雷,
和我一起從街頭呼嘯而過。
只是,他是個有婦之夫。那又如何?
我從未懷疑過自己的魅力~
沒有哪個女人比我更優秀,我看上的就一定要得到。
況且,能把男人從婚姻裡挖出來才更見魅力。
於是,我旁若無人地開始了與王靖雄的交往。
卅五歲以後,我想當媽媽的念頭越來越固執,我等不及了。
於是,我未婚先孕。
1990年8月16日,我生下兒子王令塵,
我給他取了個英文名叫OSCAR(奧斯卡)。
從第一次抱他到懷裡,我就為他計劃出了未來的道路~
我要他成為最好的童星,
讓所有人知道我張艾嘉所擁有的東西全部都是最好的,
不管是婚姻還是後代。
第二天,王靖雄離婚後正式與我結婚,
我的育嬰計劃越發清晰:我要從此開始培養兒子,
讓他成為「張艾嘉」這個金字招牌上最耀眼的那點金漆。
都說「三代出貴族」,為了培養出兒子的貴族氣質,
多從最細微處開始,衣食住行時時處處刻意培養,他稍有不對就馬上糾正。
老公說我不像是在養兒子,像是在組裝電腦,
把所有最先進、最頂級的軟體全部塞進去,卻不知硬碟本身能否容納。
現在看來,兒子當初真的很可憐,
不能和別的小朋友一樣在地上摸爬滾打,
因為那是沒有教養的表現,
從學會走路開始就得像個紳士,從小就開始穿禮服,
學習吃西餐,要記得站在汽車前等待司機拉門,
再高興也不許哈哈大笑,只能微笑地表示自己很開心。
為了能讓兒子入讀名校,我還效仿「孟母三遷」搬往嘉多利山居住…。
等到兒子四歲多的時候,小紳士的雛形已經顯山露水了:
一口地道的英式英語無可挑剔;
不管是鋼琴還是小提琴,總能很漂亮地來上一段;
和我一起去西餐廳,儘管還不能幫我拉椅子,
卻一定會等到我落座以後再坐下;
在學校裡整天都保持乾淨與禮貌,是所有老師公認的小天使;
所有的同學都用仰視的目光看著他,
雖然我看得出 來兒子並不快樂,可我認定這個選擇沒錯。
隨後,我把兒子推到了大眾面前:
兒子五歲那年,我應邀前往泰國北部採訪難民村,
我帶兒子隨行,拍攝過程中,
我把部分臺詞讓兒子背熟,然後將他推到了攝影機前。
電視臺播放後,香港頓時轟動,所有人都驚為天才。
在香港成功後,我隨即帶著兒子殺回臺灣,
帶他參與了一個國際品牌的童裝展示會,並讓他上臺走童裝秀。
各大媒體紛紛對此大肆報導,兒子在一夜之間又紅透臺灣。
以後的日子裡,我利用自己 的知名度不遺餘力地打造著兒子,
而他的表現也處處可圈可點,很快成了第一童星。
上帝把兒子還給我,我把自由還給兒子
可是,我忘記了一件事情~香港並非太平盛世,
經濟不景氣的時候,最先被別人盯上的就是曝光率高的明星。
很不幸,兒子被人盯上了。
兒子在九龍城喇沙利道喇沙小學讀四年級,學校離家有一段頗長的路程。
平日上下學都有傭人接送,可是,2000年7月5日,傭人沒有接到兒子,
幾個小時後,接到了最不願接到的電話……
兒子被綁架了,綁匪開價2,000萬元港幣。
綁匪在電話裡的聲音陰森而恐怖:
你兒子現在是童星,你是大導演,
他絕對值這個價錢,你也拿得出這筆錢。
給你三天時間,交錢的地點我會再通知你。
別玩花樣,不然,就等著給你兒子收屍吧!
我頓時癱軟了,我做夢也沒料到,
自己的苦心打造竟會給兒子帶來殺身之禍!
為了籌集贖金,我緊急賣了樓,
取空了所有的銀行存款,可是,才不過800萬元而已。
與綁匪在電話裡討價還價之後,終於敲定以800萬元成交。
儘管綁匪一再威脅不許報警,
在再三斟酌後,我們還是通知了東九龍重案組。
在警方的授意下,我們以籌措贖金為由向綁匪拖延時間,
警方很快通過電話監聽跟蹤查出了綁匪的藏身之處,
火速行動將三名綁匪一舉擒獲。
當我打開兒子藏身箱子的時候,
倒吸一口涼氣,綁匪已經在箱子裡準備好了香燭冥紙,
很明顯,他們已經做好了收到錢就撕票的打算。
抱著失而復得的兒子,我連哭的力氣都沒有了。
此次遭受綁架對兒子造成極大的刺激,他開始神經質地自問:
再也不願意與我一起出席任何公共場合,一回家就鑽進自己的房間鎖上門,
就連叫他吃飯也不出來,把飯送到門口也不開門,只允許傭人把飯放在門口,
等傭人離開了才偷偷開門自己把飯拿進去。
看著以往舉重若輕的兒子,
如今像一隻惴惴不安的小鼠般草木皆兵,我的心疼了又疼。
當初,我的婚姻招牌沒留住羅大佑;
如今,我的再婚招牌還會失去曾經活潑靈動的兒子,
諮詢了無數心理專家,得到的建議只有一個~時間療法。
我嚥下眼淚,告訴自己:有什麼大不了呢?
老天已經對我很寬厚了,把活生生的兒子還給了我。
我開始學著用母愛的本能去和他共處,
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讓他高興,由著他去做他想做的事情:
他擯棄牛排去啃漢堡包;請同學回家來鬧得翻天覆地;
和那些以前我嗤之以鼻的不富貴、沒氣質的同學打成一團;
他開始穿便宜的T恤和牛仔褲;
不再把頭髮三七分得細緻、梳得一絲不苟;
不再我的監督下練樂器、苦著臉去聽交響樂…
假日的時候,我帶他出去旅遊,
不再帶他去這個博物館、那個藝術宮。
我放任他自己挑選目的地,和所有的旅遊專案。
有一次遊狄斯奈樂園,他拖我陪他坐在過山車的第一排,
隨著過山車的翻滾倒轉,我們情不自禁一起尖叫,
兒子緊緊抓著我的手,抓得很緊很緊,
彷彿將他所有的力量和希望都寄託在這一握上。
下了過山車,手依然沒有鬆開,我彎下腰將兒子一把摟進懷裡,
他攬住我的脖子,臉蛋貼在我的脖子上,
呼吸一絲一絲地縈繞著我的耳畔。
好久沒有這樣抱過兒子了。
還有一次在埃及,我們騎著一頭駱駝,
在金字塔前面端詳獅身人面像,兒子坐在前面,
靠在我懷裡,駱駝脖子上的鬃毛蹭得他的小腿發癢,
我讓他將腿盤起來,半躺在我的懷裡,
左手幫他撫摸著蹭紅的小腿,右手輕輕摸著他的頭髮。
兒子忽然動了動,將腦袋往我的胸前擠了擠,夢囈般道:媽媽,謝謝!
我讓他成為全校最優秀的學生,他沒有謝謝我;
我讓他成為當紅第一童星,他沒有謝謝我;
我傾家蕩產去交贖金,他也沒有謝謝我。
可就在落日大漠裡,靠在我懷裡的時候,他那麼由衷地感謝我。
一句謝謝,頓時讓我覺得所有的榮耀,都無法與之相提並論。
我發覺這樣的生活才是兒子真正覺得幸福和滿足的日子。
三年的恢復,兒子終於痊癒了。
我終於瞭解,為他做太多,反而是害了他。
隨著兒子的改變,我身上也在發生著本質的變化,
我不再張揚,學會了理解和同情,
變得成熟和內斂,難怪外界都評論我是一個因為痛苦而長大的媽媽。
人生中,很多事不知道的比知道的好
不靈通的比靈通的要好,不精明的比精明的要好。
這就是人們常說的難得糊塗。
其實,人生本來就是糊塗的,所有的快樂和幸福都藏在糊塗中,
一旦清醒了,可能所有的快樂和幸福也就跟著煙消雲散了。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