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一個青年聽說一名男子騷擾居民,淩晨與三名朋友帶著掃把上門質問,並且用掃把打對方。
被告穆哈末哈山自以爲“行俠仗義”,卻犯了法。他昨天承認一項共謀擅闖民宅罪。與此同時,也認下另外六項騷擾公衆和蓄意傷人等控狀。
不過,法官基于被告的年齡,考慮判他緩刑監視,要控方提呈被告的身世調查報告,看他是否適合接受緩監,案展11月3日判刑。
現年19歲的被告住杜佛路第4座組屋。他的三名朋友是阿汶古瑪(20歲)、李忠誠(17歲)和張柯傑(16歲),後兩人是學生。
案情顯示,去年12月9日淩晨約2時,被告和三名朋友在住家組屋樓下聊天,聽說住在五樓的謝漢忠(40歲)騷擾鄰居,決定上門質問他。
被告撿起丟在組屋樓下的掃把,把它帶在身上防身。謝漢忠家的大門沒上鎖,被告把門打開,然後和其中一名朋友進入屋內,另外兩人站在門口把風。
被告等在屋內用掃把打謝漢忠,打到他身體疼痛。謝漢忠在他們離開後報警。
被告一方面自認“維護正義”,另一方面卻因爲好玩,把糖撒在行人身上,造成公衆滋擾。
從去年12月10日到30日間,被告和朋友四次幹案,騎著腳踏車,把從麥當勞快餐店拿來的白糖撒在行人身上。共有四人遭殃。
除此之外,被告在12月26日也與人共謀犯下出言恐嚇和蓄意傷人罪。(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