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案人員出示截圖後,被告利茲旺無可逃避,承認先前錄口供稱案發當天去了芽籠的說法是謊言,他其實與同夥拉希德夾攻同鄉,拉希德用布繩勒住同鄉的脖子,他則用襯衫壓住後者的臉,直到對方一動也不動。
涉嫌悶死同鄉後將他分屍的巴基斯坦男子,原本否認殺人並把矛頭指向同籍朋友,可是在查案人員出示電眼片段的截圖後,他招供向死者下毒手。
利茲旺(27歲)在被捕六天後錄口供時,承認他和拉希德(45歲)在2014年6月11日在羅威路一家廉價旅館裏謀殺同樣來自巴基斯坦的莫哈默諾(59歲)。除了這份于2014年6月18日錄下的口供之外,他在同月13日至19日所給的六份口供中都否認殺人,而是把矛頭指向拉希德。
昨天,他通過律師指查案人員在6月18日錄口供時,答應他若招認謀殺就豁免他強制性死刑,只會判監兩三年。因此,他以受誘使而不是自願招供爲由,反對該份口供呈堂爲證據。然而,高庭駁回他的反對,但法官表明他有待決定,將給予該份口供多少份量。
查案人員于2014年6月18日向利茲旺錄口供時,出示了兩張電眼在案發當天中午左右拍攝畫面的截圖,他確認自己出現在兩張截圖中。截圖顯示,利茲旺和拉希德在慕斯達發購物中心外,拉希德當時拉著一個黑色行李箱;約半小時後,利茲旺一人拉著黑色行李箱出現在羅威路和甘榜加蔔路(Kampong Kapor Road)的交界處。
查案人員于是向利茲旺指出,截圖內容與他先前錄口供時稱他在案發當天去了芽籠的說法不符合。利茲旺承認,他先前稱沒殺人也沒協助棄屍而是去了芽籠賣紙巾,這都是謊言。他其實與拉希德夾攻莫哈默諾,拉希德用布繩勒住莫哈默諾的脖子,他則用襯衫壓住後者的臉,直到對方一動也不動。
利茲旺過後與拉希德對瓜分莫哈默諾的6000元談不攏,因他拒絕拉希德的建議--他們各自取回賭輸給莫哈默諾的錢,即拉希德拿3000元、利茲旺1100元。他們把分贓以及如何處置屍體留至稍後決定。
同夥鋸屍被告在門外把風
過後,他們討論以拉希德剛買的電鋸來肢解莫哈默諾,然後把屍體裝入新購置的行李箱。拉希德要把莫哈默諾分屍時,因嫌電鋸聲響過大又不夠利落,又買了一把弓鋸。利茲旺稱他下不了手,所以由拉希德鋸屍,他則在門外把風。
因需要另一個行李箱裝莫哈默諾雙腳,利茲旺和拉希德在中午時分又到慕斯達發購物中心買了一個黑色行李箱。他們把屍體分裝兩個行李箱後,利茲旺和拉希德分別拉著裝有莫哈默諾雙腳和上半身的黑色及灰色行李箱離開旅館。
利茲旺因拉的黑色行李箱較輕,很快把拉希德抛在後面,結果他獨自拉著黑色行李箱到梧槽一帶的回教墳場棄屍。他接著和拉希德會合,一起拉裝著莫哈默諾上半身的行李箱,但因箱子流出血水,便半途棄置它。
利茲旺被捕時有3300元,其中1500元是他爲來新加坡所籌的,剩余的是他在本地約兩周內賣紙巾的收入。
命案今天審理時,法醫將出庭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