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香港和新加坡兩個“城邦”的背景比較:
人口:香港740萬 vs 新加坡 560萬
面積:香港1,106平方公裏 vs 新加坡 719平方公裏
人均GDP:香港 4.6萬美元 vs 新加坡 5.8萬美元(2017年)
收入中位數:香港1.5~1.6萬港元/月,新加坡:4000~4400新元/月(2.0~2.5萬港元/月)
二、 香港和新加坡房地産格局比較
1、 存量套數
1)香港:一共約280萬套房,每套人均2.6人
2)新加坡,一共約130萬套房,每套人均4.3人,新加坡的房子比香港大很多,後面再講
2、“公營”對“私營”比例
公營即由政府主持投資開發的住房(public housing);
私營即民間開發商開發的住房(private housing)。其中政府主持投資開發的住房還可以包括PPP類的,即和民間合作開發。
1)香港:
公營和私營,按套數和居住人口比大概爲(四比六),即40%多的人住在政府蓋的房子裏,60%住在民營開發商的房子裏。(確切比例大概爲45:55)
2)新加坡:
公私營是八比二,80%的人口住在政府蓋的房子裏(組屋、HDB flats)。20%的人口住在民營開發住宅。按套數計算比例也差不多。
3、供給
1)香港:大數是,每年公營房屋兩萬套,供應相對穩定,私營房屋在一到兩萬套間波動,私營市場裏發展商主要看市場,會挑好的時機入市,會控制供應,會捂盤惜售,維持房價在高位。
2)新加坡:2017/2018財年(12個月),僅政府開發的組屋部分,交鑰匙新房即達2.69萬套。考慮到新加坡人口小于香港,這是一個相當大的供應量。新加坡組屋都是按需(built-to-order)建設,完全和本地人口增長的趨勢相符。供應出現了,政府就建設。並且能夠保證占80%的人口住在政府組屋中。
4、“公營”住房中的租賃 及自有産權比
1)香港:
124萬套公營房屋裏,大數是,80萬套是租賃的(“公屋”),40萬套是可買下産權的(“居屋”),2:1的概念。公屋和居屋是兩種並列的、完全面向不同市場和功能的公營房屋。
從《房屋統計數字2019年》公布的建設計劃看,未來居屋的占比還在下降,就是整個公營房屋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水平。即每年該兩萬套公營房屋,其中就幾千套是“居屋”。
簡單的說,香港整個公屋體系主要提供的是租賃住房,類似中國的廉租房、公租房。居住者不掌握産權。並且需要符合條件才能入住。
2)新加坡:
新加坡認爲最關鍵不光要解決住的問題,而且是房屋自有産權(home ownership),因此是在貫徹居者有其屋理念的。新加坡的公營房屋(即組屋)在香港標准看,都屬于“居屋類別”。看大數,80%的新加坡人口居住在組屋裏,其中90%的擁有産權,也就是七成的人通過公營房屋擁有自主産權。
新加坡的整個公屋體系基本提供的是自有産權房,類似我國的經濟適用房、公用産權房等。這和香港有著本質性區別。
5、租賃房(廉租房)的政策及定位
1) 香港的“公屋”
公屋80萬套左右,占香港120萬公營房屋的三分之二,是香港最主要的公共住房。公屋都是蝸居,47%爲30~40平方米,23%爲20~30平方米,13%小于20平方米,其中只有17%大于40平方米。租金非常低,大概就2000港元,是市面上私營住宅租金的四分之一左右。
另外公屋中還有極小單位者,人均居住面積少于5.5平方米。
到2019年3月底,約有15萬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11萬“配額及計分制下非長者一人申請”。其中一般申請者平均等候時間似乎5.5年,與政府“三年上樓”的目標差距很大。
入住資格:公屋是面向低收入群體的,有嚴格的收入及資産上限,超出即要求搬出。根據2019年4月1日起實施的最新公屋申請“入息”(即收入)及資産限額是,一人家庭的月收入不能超過1.18萬港元,總資産不超過25.7萬港元;兩人家庭月收入不超過1.87萬港元,總資産不超過34.8萬港元。伴隨家庭人口數量增加,相應限額也會累加。(注,入息爲剔除5%公積金繳納後的淨得)。
姑且不論申請等候時間是5.5年,在香港,新人月薪一般在1萬港元以上,大學生大概1.5萬港元,社會中位數一般1.5~1.6萬港元。年輕人如以自己的名義申請,收入水平就超了,無法滿足公屋對的收入的限額。因此,對于絕大多數人群特別是年輕人而言,公屋門檻“太高”,産品又差,又沒有産權,完全不能滿足實際需求。
難怪乎特區政府在說推出公屋時,很多市民認爲這與自己毫無關系。與新加坡完全不同。香港人家裏非常小,年輕人就業後在家裏住得非常難受,非常不方便,摩擦也大。但申請公屋不符合條件,居屋抽不到簽,私人住宅則買不起,爲了搬出去就只能租賃私人住宅。私人住宅租金又非常昂貴,44%的的房屋租金超過2萬港元,占到了香港平均家庭收入中位數(約2.8萬港元)的70%。人們面臨的選擇是搬出去,繳納高昂租金,把自己的薪水都貢獻給業主供樓,或擠在父母家人的蝸居裏。
(待續)
上一篇 香港的房地産情況(vs 新加坡) (連載一)
圖片授權:Unsplash相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