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發生兩起不同的疑似報假案案件,警方正在調查涉嫌報假案的一男一女。
這兩起案件都發生在本月13日,27歲男子聲稱被打搶,35歲女子則聲稱有人要拐帶孩子,警方經調查認爲兩人報假案,兩起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警方文告,27歲男子到大巴窯鄰裏警局報案,聲稱他在麥波申路遭三名身份不明的男子攻擊,三人也搶走他的手機等個人物品。男子也稱,他在攻擊事件中受傷,事後到醫院接受治療。
東陵警署的警員跟進調查,發現男子提供的線索存在許多可疑之處,最終認爲男子提供不實消息給警方,他並沒有被三名男子打搶和攻擊。
在同一天,35歲女子向警方報案,聲稱她和5歲兒子在武吉班讓大廈逛街,當時她推著嬰兒推車,兒子坐在推車裏,一名不知名的男子試圖推走推車,借此拐帶她的兒子。
這名女子也向警方稱,她上前阻止後,男子隨即逃離現場。
在調查過程中,裕廊警署警員發現案情有多處不一致,認爲女子提供不實消息,沒有人要拐帶她的孩子。
警方仍在調查這兩起案件。
任何人若向公務員提供假消息,一旦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長一年,或罰款最多5000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衆,警方資源應該善加利用,以處理真正的罪案和緊急情況,而不應該用于調查虛假報案或不實資料。報假案或提供不實資料的人,將受到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