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男子一個月內12次潛入回教堂行竊,利用衣架和膠帶組成的道具,“釣”出捐款箱內的現款,日前被判坐牢四年六個月又八周。
被告哈穆丁面對12項夜間破門行竊控狀,控方以其中四項提控,其余的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偷走的財物金額約1945元。
案情顯示,行竊事件發生在今年3月17日與4月6日間,地點是武吉班讓環路的一所回教堂。
被告有一名同夥阿紮,兩人是在淩晨1時至3時之間幹案。幹案時,被告從後門潛入回教堂,同夥則在外把風,如果發現有人出現,就會打電通知被告。
被告通常能從禱告廳捐款箱內“釣”走100元至160元。每次幹案後,被告會分40元至65元給同夥。
被告同謀也已被控上法庭。(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