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武裝部隊一批用于海外軍訓的裝甲車和相關裝備,在經香港運回新加坡時被香港海關扣留。
我國國防部:配合港海關提供相關的協助
新加坡國防部在回答媒體詢問的文告中說,一批用于海外軍訓,並沒有裝上彈藥的武裝部隊泰萊斯(Terrex)輪式裝甲運兵車及其裝備,前天在香港海關的要求下,于葵湧貨櫃碼頭進行例常檢查而“被延誤”。
國防部說,新加坡方面已配合香港海關提供相關的協助,並預計這批裝備迅速運回新加坡。
國防部也指出,新加坡武裝部隊是在例常海外軍訓中使用泰萊斯輪式裝甲車,並一如過去的海外軍訓通過商運把軍備運送回國。
文告並沒有說明這次海外軍訓的地方,但香港媒體報道,12個裝有九輛裝甲車及其裝備的集裝箱,是從台灣的高雄運往新加坡。
據台灣TVBS報道,台灣國防部初步確定有關裝甲車屬于新加坡陸軍,而《中國時報》報道,台灣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只表明該批裝甲車並非台灣的軍品,其他細節與內容,國防部不作評論。
而據香港媒體報道,該批裝甲車是前天傍晚被香港海關發現,相關的集裝箱相信是經香港准備轉住新加坡,原本不打算卸貨,但香港海關收到線報後到場檢查,搜出裝甲車等裝備後,全部扣留調查。
昨日中午,至少有六輛香港海關車輛抵達葵湧貨櫃碼頭調查,海關人員徹底檢查裝甲車的車底。由于一度傳出同批貨物中有爆炸品,港府爆炸品處理課人員連同拆彈車一度到場戒備,逗留兩個多小時後離開。香港海關扣查裝甲車後,隨即安排碼頭工作人員用一些集裝箱把裝甲車圍了起來,並派人把守,防止其他人靠近。
香港海關在回答媒體詢問時說,是在例常檢查從台灣來的貨運中,搜出了疑是受管制的貨品,並表示受管制貨品即使過境也必須向香港海關申請及取得轉運許可證。
香港傳真社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初步調查顯示,有關裝甲車理應裝載于船上,而按香港法例,有關貨物若不“落地”就不需申報,但不知爲何,裝甲車抵港後被船上人員卸貨至岸上,由于已“落地”,就要受相關法例規管。
軍事評論員昭鴻說,若裝甲車仍可運作甚至帶有軍備,即屬戰略物資。
若未向香港海關申請及取得進出口許可證,把戰略物資運進或運出香港同屬違法,按香港《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最高可處無限額的罰款及監禁七年,有關戰略物品也可能強制充公。
香港《南華早報》昨天引述政府消息人士說,這可能是香港海關20年來扣查的最大一批戰略物資。
香港曾于2010年9月在來自沙特阿拉伯經香港轉口至韓國釜山的兩個集裝箱內,發現涉嫌未有許可證進口的一輛坦克車及零件;據報有關貨物爲展覽物品,于參展後運回韓國。
此外,2000年,多達五部入侵阿富汗的前蘇聯制裝甲運兵車也曾偷運至香港,三名負責運送的船員因而被扣留。該五部BTR-70型裝甲車並無裝配軍火,原屬烏克蘭一家公司所有,但售予天津一家公司,香港僅爲轉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