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富商在世時把兩家家族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轉給六兒子,但之後改變主意。富商認爲自己是老爸,兒子必定會聽從指示歸還股份,沒想到兒子不肯,富商死後由二兒子以遺囑執行人身份把弟弟告上庭。
高庭司法委員鄧碧雲裁定訴方敗訴,認爲答辯人王美洲(58歲)沒有法律義務,不須要把股份歸還給亡父的遺産。
王美洲是本地著名臘腸制造廠金橋食品已故創辦人王端成(終年84歲)的兒子,王端成育有六子四女,王美洲排行第六。
起訴人王美利(64歲)是王端成的唯一遺囑執行和受益人,他把王美洲的妻子梁月玲(56歲)和長子王治傑(27歲)也列爲答辯人。
王端成是一名成功企業家,除了金橋食品外,他也分別和不同子女開設了多家公司,包括振福興機械和王端成發展私人有限公司(簡稱兩家公司)。兩家公司擁有兩棟位于芽籠,總值1600多萬元的旅館。
根據判詞,2011年底,王端成把兩家公司的大量股份轉給王美洲和孫子王治傑,更把孫子列爲振福興機械的董事。王端成也在2012年2月,簽名同意讓振福興機械發售新股給六兒子。
經過兩輪的股權變動,王美洲父子最終擁有振福興機械51%的股份。
不過,王端成在2012年5月和隔年1月先後發了兩封律師信給王美洲,說他是兩家公司的主席有“最終的決定權”,命令王美洲歸還股份。王端成指六兒子沒有向他解釋清楚,就要他簽名轉移股份和發售新股。
王端成當時甚至恫言若王美洲不照辦就對他采取法律行動。王端成不識字,只會說福建話和一些華語,不谙英文,平時得靠六媳婦替他翻譯文件,他在2013年2月19日過世。
王美利指,弟弟王美洲等沒有向父親解釋文件的內容,就誘使父親在文件上簽名,導致父親錯誤地把股份轉讓給他。而且父親不可能同意讓有聽覺障礙的王治傑成爲公司董事,因此要王美洲糾正錯誤,或是作出賠償。
辯方則稱,父親是爲了肯定王美洲多年來辛勞打理兩家公司,以及希望王美洲一家人能掌控振福興機械,才會把股票給他們。
司法委員在判詞中指出,這起糾紛的關鍵在于王端成是否是受王美洲欺騙,或是他最終改變主意,所以誣告王美洲好讓交易無效。王端成並不如訴方形容的是一名“年老、沒受教育和被誤導”的長者,證據顯示他是“擁有敏銳思維的精明生意人”。
司法委員認爲,王端成希望旅館能爲兒子和孫子提供收入來源,不要家人在30年內賣掉旅館,所以把振福興機械的大多數股份交給他信任的王美洲,好讓兒子能完成他的計劃。但他後來發現這麽做可能引起其他家人不滿,因此改變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