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iraame珠寶店的銷售員馬尼坎丹被控後棄保潛逃。兩名“顧客”維賈伊西卡蘭和拉傑什分別被判入獄11個月和20個月。
實龍崗路一家珠寶店讓顧客分期付清款項後取走金飾,但一名員工和兩名外人裏應外合,由員工在單子上虛報“顧客”已付部分款項,讓“顧客”以低于售價的金額買到金飾,然後把金飾典當套現。
Abiraame珠寶店的銷售員馬尼坎丹(Manikandan)和另外兩名男子看准珠寶店讓顧客分期付款的制度有漏洞,在2014年2月12日至5月1日勾結行騙,由同黨安排“買家”到店裏付訂金,然後“買家”經同黨把單子交給馬尼坎丹。
馬尼坎丹在單子上填寫“買家”付了中期款,因此“買家”要付的余款少了。然而,珠寶店其實沒有收到中期款。
馬尼坎丹把單子交還同黨後,“買家”拿著已被馬尼坎丹動手腳的單子到珠寶店去付清余款,取走金飾。
馬尼坎丹、維賈伊西卡蘭(Vijaysekaran)和拉傑什(Rajesh)被控後,馬尼坎丹棄保潛逃。維賈伊西卡蘭和拉傑什就串謀馬尼坎丹失信的控狀抗辯不遂,分別被判入獄11個月和20個月。
國家法院昨天發表的判詞顯示,馬尼坎丹和兩名同黨典當以詐騙手段得來的便宜金飾,然後分享不義之財。Abiraame珠寶店損失6萬2000元。
維賈伊西卡蘭和拉傑什否認參與勾當,把招認罪行的口供歸咎于通譯員沒翻譯或說明清楚,要求法庭不要接受這些證據。
然而,法官駁回他們的辯詞。維賈伊西卡蘭擁有碩士文憑,明白英文,也會書寫英文,因此他稱通譯員沒翻譯或說清楚的辯詞站不住腳。此外,這名本地永久居民案發時破産,無法解釋他怎麽有經濟能力購買3萬4000元的金飾。
兩“顧客”不服所判已上訴
去付清余款時在珠寶店被捕的拉傑什稱,他因通譯員沒妥當地翻譯內容,導致他錯誤招供。法官卻不以爲然,因爲拉傑什大學畢業,在本地持就業准證工作,教育有一定的水平。此外,當查案人員逮捕他時,在他身上搜到造假付款的單子。
維賈伊西卡蘭和拉傑什不服裁決和刑罰,已提出上訴,目前保釋在外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