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認爲連鎖美容診所PPP的創辦人吳勝興醫生申請召開特別股東會議的禁制令具有惡意,不予批准。法官也指他榨取診所890萬元,並不惜代價要摧毀其經營者,以便女兒開設的公司可以在經營者倒閉後接管該診所和生意。
鄭靖豫 報道
連鎖美容診所PPP Laser Clinic的創辦人吳勝興醫生,榨取PPP的經營者至少890萬元,並不惜代價要摧毀經營者,以便女兒開設的公司最終在經營者倒閉後接管PPP的生意和診所。
昨天,高庭發表判詞闡述爲何駁回吳勝興醫生(60歲)的禁制令申請時,發表上述看法。吳勝興醫生要求高庭下令PPP Laser Clinic經營者Aesthetic Medical Partners(簡稱AMP)的一些股東,不准在去年6月召開特別股東會議。
該會議打算提議配售附加股集資,但吳勝興以發售附加股會攤薄他的股份,向高庭申請不准會議進行的禁制令。
高級法官賴秀珠指出,吳勝興的禁制令申請具惡意,所以不應批准。
她說:“我認爲,吳醫生的主要目的是要毀滅公司(以公平或不正當的手法),以便在他離開該公司後,Quikglow(他女兒的公司)能接管其運作和診所。吳醫生向其他股東所作的恐嚇加強我的看法——一個例子是2015年5月30日的電郵……他說在著手讓PPP‘貶值(devaluation)、將它摧毀(destruction)和瓦解(disintegration)’。”
此外,AMP聘用的法證會計公司的調查至今揭露,吳勝興通過各種行動和酬勞協議榨取AMP至少890萬元,導致股東要召開會議集資,以讓公司能繼續運作。
父女領高薪 盈利變虧損
AMP在2014財政年開銷猛漲,主要因爲支付吳勝興700萬元酬勞,造成公司從652萬元的盈利轉爲570萬元虧損,即1222萬元的差別。
吳勝興和女兒吳明麗(譯音,31歲)被指給自己發高薪,他們的薪水加起來占AMP收入的65%。
吳勝興在2014年7月前的月入爲20萬元,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的酬勞總共800萬元。吳明麗畢業才兩年就獲月薪一萬元,兩年後飛漲至三萬元,隔年月入又調高至4萬6000元,外加兩個月花紅。吳勝興和女兒吳明麗在今年2月2日一起提出辭呈。
AMP也指吳勝興醫生今年2月離職前向顧客促銷超值配套或無限次服務配套,導致它如今欠下這些顧客價值1400萬元的服務。
吳勝興否認要整垮AMP,反指一些股東要把他和家人趕出董事部。他也指出,他和吳明麗爲AMP最終在交易所上市努力,因此摧毀AMP的名聲和商譽不合邏輯。然而,法官認爲他的行爲與說法不符。
而且,其中一名醫生在宣誓書中透露,吳勝興曾邀請他加入吳明麗另起爐竈與AMP打對台的公司。吳勝興當時告訴他要教訓忤逆他意願的股東,所以他已脫售大部分的股份,並要削減AMP的價值。
吳勝興與一些股東之間有至少兩起官司在進行中,這些股東已成功得到全球資産禁制令,凍結他高達1000萬元的資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