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關稅局官網昨晚(22日)更新了被征收銷售稅的領域和詳情。
根據網絡資料今年9月1日起,馬國當局將對大部分飲料如汽水、盒裝飲料、酒精飲類品,甚至礦泉水,征收10%的銷售稅。
水果方面則影響不大,大部分水果不征收銷售稅。
但加工過的水果制品如芒果幹、冷凍榴梿和冷凍山竹等,則需征收5%的銷售稅。
此外,除一些經加工的罐頭食品被征收5%或10%的銷售稅不等,所有蛋類食品,及大部分的魚類和蔬菜類則豁免收稅。
電器用品方面,日常家用電器和電子産品,將多征收10%銷售稅,涵蓋在內的包括1.0至2.5馬力的冷氣機、電風扇、洗衣機、冰箱、電視機、數碼相機、耳機和擴音器等。
另外,手機,以及電子煙也需征收10%銷售稅。
馬來西亞新政府上台後,便在6月1日起,將消費稅率調降爲零。
不過又開始征收10%的商品銷售稅,6%的服務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