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1986年用鐵錘砸死工頭,大馬男子稱因工作准證名字拼錯,被警通緝卻渾然不知,逍遙法外30年後才落網,今早被判誤殺罪成監禁8年半。
被告阿魯慕甘如今61歲,他涉嫌在1986年僅28歲時犯案。他案發時在本地做雜工,被指在1986年8月28日中午1時30分至晚上7時30分之間,于林厝港一帶(Lorong Kabong)的棚屋內,用鐵錘直擊43歲工頭穆迪亞的頭部和胸口,導致對方重傷身亡。
案情顯示,被告和死者于案發一個月前相識,負責一些工程的死者幾次雇用被告幫他工作,被告指死者拖欠薪水,兩人案發當天中午1時30分相約洽談,連同另一名工人瑪尼一同喝了4瓶啤酒。
被告當年涉嫌以鐵錘砸破同鄉的頭奪命。(檔案示意圖)
當他們准備喝第5瓶時,被告和瑪尼問起薪水之事,這時三人已喝醉,死者聽了暴怒,質問兩人爲何不信任他,稱上司要等到工程結束才會發薪資,但被告不信他沒錢給。
死者在爭執過程中刮了被告一巴掌,瑪尼決定先離開,死者開始爆粗口,被告也不甘示弱,開始毆打死者。
兩人在混亂中跌倒在地,被告發現地上有個鐵錘,于是拿起往死者頭部揮,再兩次用鐵錘捶打死者胸口,隨後丟棄鐵錘離開,乘德士逃回新山。
雖然警方公開通緝被告,但被告宣稱,當時工作准證名字拼錯,他渾然不知自己成了通緝犯。
他就這樣一直逍遙法外,但是天網恢恢,本地警方在2006年發現,涉案的就是他,再次發出通緝令,最終于2016年將他逮捕,他過後被控誤殺,今早認罪,被判監禁8年半。
被告在2016年通關入境新加坡時身份敗露落網。(檔案示意圖)
隨著科技發展,警方多年後通過酒瓶上的指紋追查出被告身份,被告掃描指紋通關入境時落網。
案情顯示,另一名工人大約于7時40分放工回到棚屋內,發現大門和收音機開著,開燈後驚見地上血迹斑斑,死者躺在床墊上一動不動,立即通知管工,後者報警求救。死者于當天8時29分被宣告死亡。
被告多年未落網,但警方仍然持續追查,後來因科技的發展,發現酒瓶上有被告的指紋,于2006年發現被告與這起命案有關,再次發出通緝令,2016年在他通過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時將他逮捕。
死者被指拖欠被告約1000新元薪水,惹來殺身之禍。
死者1988年被驗屍庭裁定是遭殺害。
案情顯示,兩人原本同意日薪爲45元,但死者被指每天只給10新元,拖欠被告大約1000元,兩人案發當天才會相約談判起爭執。
警方抵達案發現場時,發現死者的臉朝下,凶器爲1.1公斤重的鐵錘。
根據法醫報告,死者被發現頭部兩處骨折,胸口則有5處骨折,耳朵和額頭等部位多處淤傷,死因爲多處受傷。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