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亞逸拉惹高速公路逆向行駛,引發恐怖連環車禍的被告林財興,原本被控危險駕駛,控方昨天改控誤殺,使被告可面對的最高刑法增倍,案展本月24日過堂。
侯啓祥 報道
中年男子涉嫌在亞逸拉惹高速公路(AYE)逆向行駛,引發恐怖連環車禍,原本被控危險駕駛,昨天被改控誤殺。
案件昨天過堂,被告林財興(53歲)的家人出庭旁聽。被告目無表情地站在犯人欄。
控方要求被告做精神評估
警方主控官向法官申請將被告還押接受精神狀況評估,主控官說,被告事發後在醫院留醫,有鑒于被告面對的控狀性質,控方要求將他還押樟宜監獄醫療中心接受評估,看他當時精神是否有問題。
代表被告的林錦秀律師並無異議,法官批准所請,案展本月24日過堂。
林錦秀律師休庭後受訪時說,他受被告家人的委任代表被告。被告被逮捕後便在醫院精神科病房留醫。
案件發生在上個月19日早晨8時許,被告當時駕駛馬賽地汽車。
根據修改過的控狀,被告涉嫌駕駛車子朝大士關卡方向的亞逸拉惹高速公路行駛,在靠近25.5公裏處逆向行駛,導致車子撞向另一輛汽車,造成汽車司機梁國華(37歲)喪命。
庭上並未透露控方修改控狀的原因,由于案件在提控階段,案件詳情不得而知。
有關車禍過程被放上網,並在網上流傳。警方于上個月20日在醫院提控被告。他當時面對一項危險駕駛,抵觸公路交通法令控狀,刑罰是坐牢最長五年。他昨天被改控更爲嚴重的誤殺罪。
根據刑事法典,誤殺罪的刑罰是坐牢最長10年,或另加罰款,或另加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被告名下有一家與攝影相關的公司,事發時與他同車的兒子也是一名商人,擔任一家飲食公司的董事,父子同住在後港一帶的公寓。
車禍發生時,死者和同齡妻子王麗玲在車上,王麗玲也在車禍中受傷。
這起車禍也涉及一輛電單車和一輛私人巴士。巴士上無人受傷。電單車男騎士鄭子洋(34歲)雙手骨折,三只手指受傷;而當時坐在後座的妻子曹月婵(34歲)則是左腿骨折。他們已經出院。(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