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有更多外籍勞工爲了賺取外快,協助不法分子運送漏稅香煙。去年首六個月,有九名外勞因涉及漏稅香煙相關案件被逮捕,下半年則有12名外勞被捕。
社交媒體登待聘廣告
新加坡關稅局前天發表文告指出,這些外勞一般會在“獅城BBS”或微信等社交媒體平台上登廣告,表示有意在閑暇時間打工,而非法團夥就聘用他們運送漏稅香煙。有些外勞甚至使用雇主的車輛運送這些香煙。
其中一起案件中,一名36歲中國籍男子在上個月9日因涉及漏稅香煙案件被捕。他在社交媒體平台QQ登廣告後,被陌生人聘用到大士一家公司取一批藏有漏稅香煙的陳列架。
在本案中,當局充公了2409條漏稅香煙,這批香煙逃繳的關稅和消費稅分別爲18萬6940元和1萬8820元。
另一起案件中,來自中國的陳傑(35歲)和鄭超林(23歲)因涉及漏稅香煙案件,在去年11月14日被國家法院判刑。陳傑被判坐牢四個月及罰款1250元,鄭超林則被判坐牢四個月及罰款1000元。
調查顯示,陳傑受鄭超林所雇用,而陳傑使用了雇主的貨車運送漏稅香煙。結果,多達1873條漏稅香煙被充公,有些香煙被發現藏在遊戲軟墊內,所逃繳的關稅和消費稅分別爲14萬5380元和1萬4630元,涉案貨車也被扣留。
文告指出,售賣、購買、運送、貯藏和擁有漏稅商品,在關稅法令和消費稅法令下屬嚴重罪行。違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相等于逃繳關稅和消費稅稅額的40倍,坐牢最長六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若被發現擁有超過兩公斤的煙草産品,將判處強制監禁。用來進行走私活動的車輛也可被充公。
關稅局助理局長(情報與調查)楊秀明指出,通過違法活動賺外快的外籍勞工必須清楚後果,一旦被捕,他們將被提控,工作准證也會被撤銷,服刑後也會被遣送回國。
他說:“我們籲請允許員工在業余時間使用公司車輛的雇主,密切留意員工對車輛的用途。這能幫助防止公司車輛被濫用,也能讓車主避免不便與損失。”(部分人名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