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下月實施的相應過路費取消與否,取決于馬來西亞是否在所有邊界關卡都向外國車輛征收過路費,一旦馬國采取統一收費制度,我國將取消新過路費。
陸路交通管理局星期一(16日)宣布,從2月15日起,所有外國注冊車輛從大士或兀蘭關卡入境我國時,都須繳付6元4角的相應過路費(Reciprocal Road Charge)。
這項措施是針對馬國從去年11月1日起,向所有從新山關卡及新馬第二通道關卡入境的外國車輛征收20令吉(約6.42新元)的過路費,所作出的相應調整。
據我國估計,馬國在截至去年底的兩個月內,已向新加坡車輛收取約1390萬令吉(約446萬新元)的過路費。
在新收費消息公布後,新加坡交通部日前在政府網頁Factually上說,只要新加坡是唯一受馬國過路費影響的國家,“我們別無選擇,只能以相應過路費作出回應”。
馬國6月起向入境泰國車收費
然而,交通部也說,一旦馬國也在其他邊界關卡對外國車輛采取同等收費,我國將取消相應過路費。這也是新加坡的一貫原則。
馬國當局前天(19日)宣布,將從今年6月起,向入境的泰國注冊車輛征收入境過路費,從而證明向外國車輛收費的措施並非針對新加坡,
據馬國《星報》報道,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曾告訴馬國駐新加坡最高專員依蘭哥卡魯巴南取消相應過路費的條件,“只要馬國向入境的泰國車輛收費,新加坡將跟著取消收費”。
依蘭哥也說,新加坡早在1973年就開始收取外國車輛入境准證費(Vehicle Entry Permit),而馬國只在去年才開始征收類似費用。
他說:“馬國向外國車輛征收過路費是合理的,尤其爲應付修複道路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