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聞到了其他味道…
畢竟現在是大選的敏感時期呀…
爲了確保“真實的言論和思想不會埋沒在網絡假信息之中,從而破壞民主進程”,新加坡制訂《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Bill)的。
而第一案很快就拍下,中招是一名新加坡政客…
(圖:來源自網絡)
11月25日,新加坡首次援引反假信息法令,向做出虛假和具誤導性陳述的新加坡前進黨黨員鮑耶,發出更正面簿貼文指示。
鮑耶已按指示在貼文中附上更正聲明。
鮑耶在這篇臉書貼文中,用“虛假且具有誤導性”的言辭指控政府幹預淡馬錫控股公司(Temasek Holdings)和主權財富基金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做出的投資決定。
但事實上,上述兩間投資機構獨立于新加坡政府,其投資決定是由機構個別管理團體全權負責,不受政府影響及指示。
根據《防止網絡虛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要求鮑耶對貼文進行更正。
鮑耶對此回應稱,他按照政府的要求在貼文下進行了更正,並且添加了政府聲明的鏈接。
他認爲將雙方觀點、聲明和對事實的修正同時呈現出來是很有必要的。
同時,他還表示:“我要奉勸那些想要對政治事務或社會問題發表觀點的人小心謹慎,尤其是當你在具有影響力的平台上發聲時。”
(圖:來源自網絡)
根據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POFMA)辦事處文告,就布萊德·鮑耶(Brad Bowyer,52歲)本月13日發表的面簿貼文,財政部長王瑞傑指示辦事處,向鮑耶發出更正指示。
財政部說,鮑耶的貼文明顯包含虛假陳述,削弱公衆對政府的信任。
政府網站Factually也在同天發聲明,指貼文“包含虛假和誤導性陳述”,並列出三項更正和四項澄清。
(圖:來源自網絡)
《防止網絡虛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又被媒體稱爲“反假新聞法”,該法要求網絡媒體平台必須糾正或刪除政府認定的虛假信息,違規者將被處以最長10年徒刑或高達100萬新加坡元(約合50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據了解,在該法案還未通過生效之前,有人權組織認爲其頒布會使言論自由受到遏制。
新加坡政府則認爲,作爲全球金融中心、互聯網發達、各種族融合彙聚之地,新加坡需要格外警覺虛假新聞帶來的負面影響。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4月曾就該法案表示,類似法律許多國家都有,新加坡兩年來已就此法進行了深入探討。
他說:“有人對新加坡的媒體管理方式說三道四,但我們一直堅持適合新加坡的做法。我們的目標是,只要適合新加坡的,我們就會繼續堅持下去。”
新加坡政府表示,該法律旨在確保在假新聞傳播之前迅速采取措施防範有害內容,而依賴法院或其他中介機構的速度太慢。
(圖:來源自網絡)
今年5月,新加坡國會通過POFMA,這回是首次援引這項10月生效的法令,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慶文形容這是一次法令的試行(test run)。
鮑耶活躍于政治,但陳慶文認爲,從鮑耶在發布更正聲明後,仍繼續在面簿發表觀點可看出,POFMA應該不會造成寒蟬效應。
新加坡管理學院全球教育兼職講師陳添金博士也認爲,政府援引POFMA未必是要針對任何人,而是要讓欲發表政治言論者明白,他們須提供明確證據來支持主張。
至于POFMA辦事處在貼文發布約兩周後才行動,兩名觀察家並不認爲這意味著POFMA無法快速對付散播假信息者,只不過這回的情況並不緊迫,而作爲首例,當局須加倍小心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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