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底,大家是不是都在伸著脖子等著13薪和來年的花紅呢。別急,你先可以來盤點一下今年老板有沒有欠你的工資和加班費。要知道,在新加坡,這可都是有固定的條條框框規定著呢。
一.什麽是工資?
你一定覺得我在說笑,這也值得大說特說?事實上,關于工資的界定,確實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人力部的規定是薪水=基礎工資+固定補貼。基礎工資不用說,大家都明白。關鍵點在于這個固定補貼上,就是說如果你做銷售,那麽你根據業績走的銷售提成是不算在工資裏的。如果每月有固定100的交通補貼呢,當然算,因爲是固定的。
既然這並不算工資,那麽是不是就不用納稅了?哈哈哈,如果你真的這樣想,那我只能說你太幼稚了。你的所有錢,稅務局都是要征稅的。是的,稅務局和人力部關于工資的認定是兩套系統,就是這麽奇葩。不要問我爲什麽,我也想問蒼天,問大地。
二.工資發放周期
人力部規定,工資的發放周期不能超過一個月,換句話說,每2個月發一次工資是不可以的!並且只能有一個規定好的期限,對于工資和加班費來說都是如此(當然這兩個各自的發放時間是可以不同的)。此外,工資發放的時間不能超過7天,就是說如果你老板拖欠你上個月的工資超過7天,就是違法的。加班費呢,如果拖欠14天不發,就變違法的啦!
三.扣工資
扣工資包括兩種情況:
1.請無薪假或者剛來公司沒幹滿一個月
這種情況下,你應該發的工資公式應該是:每月的工資收入/工作日(包括公共假期)X實際工作的天數。舉個例子,政策君這個月上半月請了一個周假(話說我如果真的請了這麽長時間假,我老板一定會打死我的),我的固定薪水是1000,這個月在月底有一天公共假期,那麽我應得的工資是1000/22X17=773新幣。注意:人力部規定,如果你工作當天少于5小時,那麽算半天;如果超過5小時,則算全天。
2.因爲個人原因引發事故導致公司財産損失
舉個例子,因爲你的原因,導致你看管的商品被雨淋濕了一部分,那麽你老板就要扣你的工資了。人力部規定,最高只能扣職員50%的薪水。舉個例子,如果對宿舍、公司的設施和相關服務造成損失,那麽每一項最高可以扣25%的薪水,但是整體要控制在薪水的50%之內。當然一些重大損失不算在此內。
四.加班費
工作日的加班費,要怎麽算呢?1.5倍的時薪。公式是每日工資/每日工作小時X1.5。對于計件工作者來說,公式則是:每周總工資/一周工作時長X1.5。那麽休息日呢,如果是你老板要求你來加班呢,那就是2倍的工資。也就是說,加半天班就給一天的工資,一天班就是平時兩天的工資。但是如果是你主動要求加班呢,那就是和平時的工資水平完全一樣。
(信息來源:新加坡M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