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與新加坡分別在粵港澳大灣區和東南亞建設中發揮重要節點作用,期待促進雙方國際仲裁合作和發展,共同打造最安全穩定、最公平正義、法治環境最好的營商環境。”12月8日,深圳國際仲裁院與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聯合舉辦“新加坡-深圳國際化營商環境與國際商事爭議解決研討會”,深圳市副市長王立新寄語雙方發揮各自獨特優勢,加強交流合作,取長補短,提升科技賦能水平,共同爲深圳和新加坡的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支撐。
中國是新加坡最大的貿易夥伴,新加坡是中國最大的外資來源國,也是中國在“一帶一路”沿線最大的海外投資目的國。基于中國和新加坡的緊密經貿關系,深圳與新加坡的國際仲裁交流合作由來已久。“在亞洲和全球的視野下,深圳和新加坡都以重視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著稱,也都是亞洲地區較早建立現代仲裁機構的國際化商業城市,深圳國際仲裁院成立于1983年,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成立于1991年,兩個機構均爲解決兩國之間以及與其他國家之間的商事糾紛發揮了重要作用。”深圳國際仲裁院院長劉曉春說。
劉曉春表示,近年來,深圳和新加坡的合作持續深化。2018年8月24日,深圳國際仲裁院與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簽署了合作備忘錄,爲雙方的長期務實合作奠定了基礎。今年10月15日簽署的“關于新加坡-深圳智慧城市合作倡議的諒解備忘錄”(下稱“備忘錄”),其中也包括跨境仲裁合作。
“深圳是一個國際創新中心,也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先行者。在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背景下,深新合作日益密切。截至去年,新加坡對深圳投資已近20億美元,在深圳有900多個項目。新簽署的備忘錄也爲深圳和新加坡的人才交流、技術創新合作提供了更好的平台。”新加坡內政部部長兼律政部部長尚穆根認爲,深圳國際仲裁院與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的交流與合作,將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面爲深新合作提供更有力保障,爲深新企業保駕護航。
“在‘一帶一路’大背景下,我們期待與粵港澳大灣區的法律界和商業界密切合作,以促使國際仲裁成爲跨境商事和投資糾紛的首選爭議解決方式。”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首席執行官林淑慧說。劉曉春也表示,深圳國際仲裁院將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和先行示範區建設的曆史機遇,以深新智慧城市合作爲契機,進一步加大創新合作力度,共同爲提升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發揮更大的作用。
據悉,本次研討會聚焦“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會議還深入探討了“國際合同法律風險的管理”和“‘一帶一路’投資下有效的爭議解決方式”,推動兩國國際仲裁進一步創新合作。
【記者】張玮
【作者】 張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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