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流浪者人數小幅減少,從前年的199人,下降至去年的176人。
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次長費紹爾昨天在國會上答複謝健平(馬林百列集選區)詢問時,透露上述數據。
他指出,一些流浪者其實有自己的住所,但可能因爲和家人不合或其他原因,選擇在公園或組屋底層等公共空間留宿。
他們大多只有低收入,並缺乏親友支援。當中有不少人爲疾病纏身,或患精神病的年長者。
經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鑒定後,若確認流浪者無法工作、無法獲得家庭支援,以及沒有住所,就會安排他們入住福利所,爲他們提供看護和複健服務,協助改善他們的健康和精神狀況。
當局也會爲那些找不到住屋,以及無法申請組屋單位的國人提供臨時的住所。在這段過渡期間,社工會協助他們改善家庭的環境,並尋找永久的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