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加坡扶持性養老地産政策鼓勵多代同堂
80年代中期新加坡成爲老齡化國家。新加坡實行以強制儲蓄模式爲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稱爲公積金制度。通過各種優惠政策鼓勵多代同居或父母與已婚子女近鄰居住。開發出多種類型的“多代同堂組屋”,適應兩代和諧共處,同時延續了兩代以至多代同堂的文化傳統。政府透過建屋局以及衆多的組屋,通過調整年輕人購買組屋的貸款額度和利率、制定各種優惠政策(如多代家庭組屋辦法、合選組屋辦法、與父母鄰居補助辦法等),鼓勵子女與老年父母合住,方便子女照顧老人,同時又保證了老人的獨立性。
二、新加坡養老地産産業運營及盈利模式
新加坡政府對社會力量投資養老事業的,政府提供資金支持和政策優待。主要措施有:在養老設施的建設上,政府是投資主體,基本上會提供90%的建設資金;對養老機構各項服務的運作成本提供相應的津貼;實行“雙倍退稅”的鼓勵政策,允許國家福利理事會認可的養老機構面向社會募捐等。而這些養老機構在獲得政策性支持的基礎上以提供服務的方式獲得長期收入。
三、新加坡較爲成熟的養老模式的特點
新加坡地區的養老設施條件完善、服務功能齊全、服務人員專業;養老設施現代氣息濃郁,科學先進,堪稱一流;服務功能上,包含生活照料、娛樂、康複保健功能,以及心理治療和臨終關懷功能;在護理人員聘用上,必須具有中專以上學曆才能上崗;養老文化深厚;政策扶持力度較大,重點在于服務性投資。
以上資料來源于韋伯咨詢獨家發布的《中國養老地産行業全景調研與投資機會預測分析報告》,如需獲取報告全文,請關注韋伯咨詢公衆號及公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