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布下騙局,設立汽車平行進口公司Volks Auto騙錢,短短六個多月內欺騙182人共616萬3772元訂金後逃到國外。
這可能是至今涉及汽車業,造成最大損失的欺騙案。
另兩人仍潛逃
涉案三名男子是公司唯一董事盧文裕(36歲)、許志剛(36歲)和許哲成(34歲)。許哲成約一年後回返新加坡時被捕,另兩人仍潛逃。
被告許哲成昨天承認182項共謀欺騙和18項轉移贓款罪,遭法官嚴懲,被判坐牢10年。
王賢山法官下判時說,法庭有考慮被告不是主謀,並且認罪。但被告等精心設計騙局,涉及巨額款項,因此須受到嚴懲。
2014年3月,被告、盧文裕和許志剛設立汽車平行進口公司賺錢。許志剛被指建議如果公司失敗,他們便卷款潛逃,把公司關閉,讓人以爲生意失敗。
同年4月1日,Volks Auto私人有限公司成立,盧文裕是公司唯一董事和股東。公司開設兩個銀行戶頭,盧文裕是唯一的授權簽署人。
5月間,公司在麥波申路的陳列室開門營業,被告安排將一些車輛擺在陳列室,包括馬賽地汽車、保時捷和本田汽車。之後,他們還聘請一些銷售員。
被告和銷售員向顧客聲稱支付訂金後,公司便將他們訂購的汽車直接進口到新加坡。大部分的訂金存入公司的兩個銀行戶頭。
雖然顧客下單訂購,並支付訂金,但公司並未向關稅局申請進口車輛,也沒投標擁車證。被告清楚知道,賣給顧客的汽車售價難以維持公司的生存。
從2014年5月29日至12月7日,被告等欺騙182名買車者共616萬3772元。被告獲得45萬元,除了存錢入自己的銀行戶頭,被告也把35萬1000元花在本地的兩個賭場。
一些顧客付了訂金卻沒收到車,他們過後報警。不過,在他們報警之前,被告等已逃離新加坡。盧文裕在2014年12月5日離開,被告和許志剛則在12月12日逃跑。三人遭警方通緝。被告是在2015年12月26日回返新加坡時在機場被捕。
控方促請法官嚴懲被告,主控官黃俊婷副檢察司說,被告等因爲貪心,設立汽車平行進口公司騙錢。他們是有預謀犯案,造成驚人損失。被告本人獲得至少45萬元。
主控官說,證據顯示,被告等並不是要經營合法生意。他們利用公司和陳列室欺騙顧客,向他們收取訂金,把錢拿來自己花,並在錢花光後逃離新加坡。被告等人顯然早已布下計劃。
主控官說,雖然盧文裕是主謀,但被告也不是小卒。他清楚設立公司的目的,並從中牟利,至今並沒有償還一分錢。
王慧玲律師爲被告求情說,被告只是個小角色。受騙的182名顧客當中,被告只跟其中七人接觸,那只因爲他當時剛好在陳列室。
此外,雖然公司收取600多萬元訂金,但被告獲得的錢只占7.3%。
律師說,被告因爲貪心,使自己陷入今天的局面,深感後悔。他自願回國承擔後果,希望法官輕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