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訪街坊
汪佩霞在英國念書時就到貧民區的學校協助教師上課,回國當律師以後,在新加坡婦女組織理事會當義工,主要幫助受家暴的婦女和小孩。她希望未來有機會在非政府組織工作,幫助更多人。
汪佩霞在英國攻讀法律時就從事義務工作,畢業後當了律師仍繼續義務工作,目前在新加坡婦女組織理事會(Singapore Council of Women’s Organisations) 當義工。
汪佩霞(29歲)說:“我喜歡與人互動,同時又可助人的工作,所以選擇讀法律,從事義務工作則是我的興趣。”
汪佩霞在2004年到英國念書,2009年畢業。她在英國念書期間,也會抽出時間,到貧民區的學校當義工,協助敎師上課。
她說:“我覺得幫助人是件有意義的事,不管在何時何地,只要有能力,能幫就幫。”
汪佩霞在律師事務所主要處理家事案件。
她處理過不少家暴和離婚案件,並對這些案件感觸良多。她在婦女組織理事會的庇護所當義工,主要是爲了幫助深受其害的婦女和小孩。
她說:“婦女和小孩都需要被保護,我只是盡自己的一份力量。”
汪佩霞每周都會到庇護所的商店幫忙售賣東西,同時爲住在庇護所的小孩補習。
汪佩霞當律師五年,她說:“律師是我的事業,義務工作是我的興趣。我一邊工作,一邊做義工,總覺得時間不夠用,自己做得不夠多。”
她計劃進修其他課程,希望有機會在非政府組織工作。
“當律師能夠幫助一個人或一個家庭,在非政府組織工作卻能幫助更多人。”
汪佩霞目前單身,她說:“我沒負擔,應該趁自己還年輕,吸取不同的經驗,增加自己的曆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