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開我的微信,一看也沒有微粒貸的借款入口,同樣也沒有微信“周轉”這個産品的額度,想想挺不可思議的,但是結合微信産品,這也是在意料之中的。
3.包括在微信上的“周轉”借錢功能也是如此,其實這個産品更加保守,如果你沒有理財産品購買,這個功能永遠不會向用戶開通。而且如果你使用周轉,你就必須將自己持有的理財産品作爲抵押,只要你不還款,那麽直接從理理財産品中進行扣款處理。但此時,用戶一定會反問一句,我都有能力買理財産品了,我還爲什麽要去借錢呢?
4.微信和支付寶對比,它的優勢在于其社交功能強大,劣勢就在于其一直無法將金融板塊功能作強大,但是一直想在金融上多掙一些錢,所以也在對標支付寶,不斷上線“你有我必須也有”的各類産品,據說第四季度還要上一個類似花呗的産品叫“分付”。但是如果在借款方面,還是用著“周轉”和“微粒貸”的産品思路,那麽産品也很難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