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鎮理事會目前的累積基金加起來或許總達幾十億元,但考慮到電梯需長遠維修和更換,市鎮會或許會資金不足,這也是政府近期規定設立電梯更換基金的原因。
國家發展部兼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李智陞昨天向國會提出市鎮理事會(修正)法案二讀時說,市鎮會在未來30年必須逐步更換全島約2萬4000台電梯,預計耗資60億元,而且不包括其他維修工程如外牆粉刷,現有累積基金因此不足以應付開支。
李智陞指出,國家發展部日前因此宣布一系列新措施,如未來十年撥款約4億5000萬元,協助市鎮會更快設立電梯更換基金。這將對政府每年構成超過5000萬元的額外開支。
此外,政府將在電梯保養津貼下,每年爲市鎮會擁有並負責保養的每部電梯提供600元津貼,幫助市鎮會應付更高的電梯維修和保養開支。政府預計每年將爲此增撥1300萬元。市鎮會因此每年將獲得超過1億元的額外津貼,用于電梯維修與更換。
李智陞說:“盡管政府帶頭分擔組屋設施的維修與更換費用,但這是共同的責任。市鎮會必須做好本分進行財務規劃,從現在開始存錢,慢慢建立起累積基金和電梯更換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