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這124萬人中,卻有90%是來自中低收入國家,這些國家的人口約占全球人口的82%,但是這些國家的汽車保有量卻僅占全球汽車保有量的48%左右。每年因交通事故而産生的損失,約占這些國家GDP的5%左右。
研究發現,交通法律意識淡薄是造成這類人群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主要原因,超速、酒後駕駛、安全頭盔、安全帶和兒童約束裝置是最影響交通安全的5個突出問題。目前全球僅有28個國家具備完整的法律體系,但這28個國家的總人口僅爲4.16億人,僅占全球人口的7%。
在我國幾乎每一位司機都遭遇過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只不過大部分都是一些“小剮小蹭”。不得不承認,往往那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確實大部分都是一些對交通規則意識淡薄的群體,而這些群體普遍驕橫且貧窮。
從法律法規這一角度來看,機動車闖紅燈所付出的代價往往要比行人或非機動車群體要大的多。處罰力度也是造就非機動車群體交通違法的一大誘因,違法成本過低導致很多人不在乎規則。
現在人們來越著迷于那些能夠幫助我們避免駕駛失誤的新技術,例如自動刹車技術、防撞預警技術、自動駕駛技術等。但當這些新技術剛推出的時候,首先受益的多半還是那些富人。所以,作爲窮人仍舊是最容易在交通事故中“丟掉性命”的那群人,這看起來就像是一個永遠都走不出去的“死胡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