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羅馬尼亞籍嫌犯專門找繁忙的超市或商店下手,利用“障眼法”偷竊。他們會先購買礦泉水等小件物品,再要求用大鈔換小鈔,拿到錢後,迅速抽走幾張鈔票,再聲稱不要換錢,拿回大鈔。
蔡欣穎 報道
拿千元或百元鈔票換小鈔,三名羅馬尼亞籍男女利用障眼法,三天內在全島多家商店犯下連串偷竊案。警方迅速破案,昨天淩晨逮捕三人。
兩男一女的嫌犯年齡介于25歲至39歲,上月29日以社交訪問准證入境,過後專門找繁忙的超市或商店下手。
他們涉嫌利用“障眼法”(sleight of hand),在全島各處幹下至少12起偷竊案,其中至少一起利用該手法,在金飾店偷取一條金鏈。
多家超市商店報案
警方在上月31日至本月2日,接獲多家超市與商店報案,不約而同指曾經幫嫌犯兌換鈔票,過後在輪班結束時,發現現金不見。
根據初步調查,嫌犯會先購買礦泉水、香煙或巧克力等小件物品,再要求兌換鈔票。嫌犯相信拿到錢後,爲了分散收銀員注意力,再度要求兌換鈔票,間中疑似利用障眼法,趁機偷竊。
接獲報案後,東陵警署的警員展開徹查,同時搜羅多家閉路電視畫面。案件的突破點是拍攝到三人幹案前從一輛汽車下來。警方隨後確認車牌和嫌犯身份,昨天清晨5時55分在芽籠18巷的一家廉價酒店,把三人繩之以法。
警方在酒店起獲4996新元、5980美元、不同面額的歐元和土耳其貨幣、各兩台蘋果手機和三星手機,以及金飾。
障眼法是一種手掌魔術把戲,通過遮蔽或轉移視線,暗中竊取握在手中的東西。
例如,兌換1000元鈔票時,幹案者可能收取20張50元鈔票後,與收銀員聊天,同時迅速從中抽取數張鈔票,再稱不要換錢,拿回原本的1000元鈔票。
在昨天的記者會上,東陵警署副署長余光志警監說:“我不認爲障眼法是新興犯罪手法,但我們必須讓商家和收銀員提高和保持警惕,提防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他指出,三人相信是特地前來本地幹案,因還在接受調查,目前不清楚是否涉及其他犯罪活動。
三人今天會被控,過後繼續還押東陵警署協助調查。一旦偷竊罪名成立,可被判監三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商家防範措施
警方提醒商家提高警惕,並采取以下防範措施:
●在收銀處安裝閉路電視
●對于顧客多次要求兌換鈔票有所警覺,並在顧客離店前,確保每次交易數額正確
●提防犯罪者的幹案手法,如多次提問以分散店員注意力
●如果顧客要求一次看多件珠寶,商家應確保顧客離開前,珠寶數量正確,並安排其他員工留意是否有可疑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