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國家的法律都是不一樣的,在很國家,並沒有死刑這一說法,最嚴重的刑罰就是終身監禁,至今爲止,世界最長被判刑記錄是一位叫阿斯達尼蘇的人,他被政府判處了有期徒刑625萬。而在我國,是不可能給你判這麽久的,如果真的犯下的不可饒恕的事情,根據我國法律將會被判處死刑。
其實死刑立即執行並非宣判之後立即押赴刑場,還需要地方法院逐級上報,經過一審、二審、高級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複核等一系列程序後取得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署的死刑執行命令才可執行判決,從時間上來講,整套程序下來至少都需要1~2年。如果在這個過程中,有任何與案件相關的人士對審判決議提出異議都要再次論證判決的合理性,如果確定判決存在不合理的地方,那判決會被立即叫停等待重新宣判,總的來說,整個過程是十分嚴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