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和國家公園局分別添購兩台測速槍,准備用來輔助執法人員和社區義工的巡邏工作,對付違例的腳踏車騎士、電動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
國會在今年1月通過活躍通勤法案,正式賦予陸交局更大及更廣泛的執法權力,遏制和取締魯莽使用腳踏車和其他個人代步工具的違例行爲。有關法令預料不久後會正式生效,到時活躍通勤執法人員便可當場開罰單給違例者。
腳踏車騎士或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飙車”的事故不時發生,執法人員相信不久後將開始使用測速槍,以更有效地取締超速騎行的違例者,保障公衆的安全。
陸路交通管理局和國家公園局分別添購兩台測速槍,准備用來輔助執法人員和社區義工的巡邏工作,對付違例的腳踏車騎士、電動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
陸交局在上月把總值約7萬3700多元的合約頒發給新科電子(Info-Comm Systems),購買兩台可拍照也可錄像的鐳射測速槍。
陸交局發言人受詢時說,測速槍將協助活躍通勤執法人員在人行道、腳踏車道和共用道上展開取締行動,確保腳踏車騎士或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不會超速行駛。
她說:“這些測速槍與交警使用的相似,可拍攝靜態圖像也可錄像。”
公園局也在不久前爲兩台手提測速槍供應進行招標,並准備日後用來取締在公園和公園連道超速騎行的違例者。
公園局園林處高級署長謝承然說:“這些測速槍將用在經常發生沖突的熱點,包括曾出現超速和魯莽行駛行爲的地方。”
他指出:“爲活躍通勤法令的生效做好准備,公園局與陸交局緊密合作展開教育宣導工作,讓騎士知道在公園騎行的禮儀,也鼓勵所有用者負責任地共用空間,讓每個人在公園和公園連道都有愉快的體驗。
“我們也實行了各種緩解措施如在地面上畫標記、設置減速條及更清楚的指示牌,特別是在人流量高的地方,以提醒行人和騎士小心看路。”
何時開始使用測速槍執法?
陸交局和公園局受詢時未透露打算何時開始使用測速槍執法。
根據兩家機構之前發出的招標說明書,它們添購的測速槍功能相似,包括可在至少100米外拍攝到影像,並可在0.5秒內測量到速度,測速範圍最小15米、最大500米。
受訪的腳踏車愛好者普遍認爲,測速槍將可發揮阻遏作用。LoveCycling SG創辦人朱桦說:“當局不太可能在每個地方都使用測速槍,應該在有較多小孩或比較多人投訴發生事故的地方使用。”
新加坡腳踏車聯合會會長吳麟書也說:“相信測速槍可助遏制違例行動,協助當局掌握個人代步工具和電動腳踏車騎士超速的證據,這也是爲了照顧到他們及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國會在今年1月通過活躍通勤法案,正式賦予陸交局更大及更廣泛的執法權力,遏制和取締魯莽使用腳踏車和其他個人代步工具的違例行爲。
有關法令預料不久後會正式生效,到時活躍通勤執法人員便可當場開罰單給違例者。
陸交局規定,騎士在人行道的速度不可超過每小時15公裏,在腳踏車道和共用道騎行則不可超過每小時25公裏。
109部個人代步工具違例使用被充公
使用個人代步工具橫沖直撞、對他人安危造成威脅的騎士將受嚴懲,違例者可罰款最高5000元或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另外,陸交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本月11日,當局今年共沒收了109部在公路上違例使用的電動滑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在去年第四季則有92部代步器材被充公。
陸交局提醒,個人代步工具是不允許在公路上使用的,這會危及用者和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執法人員將繼續嚴加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