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曼渥從政時心系弱勢群體之余,也爲本地回教事務的執行和管理奠定重要基礎,包括建立新加坡回教理事會、回教婚事法庭和回教婚姻注冊局等重要體制。
新加坡回教理事會(MUIS)昨天發文告表示對奧斯曼渥的辭世感到深切哀痛,並向他的家人表達深切慰問。
建立回教法制體系
回理會指出,奧斯曼渥在1963年至1977年擔任社會及文化事務部長期間,爲我國回教事務的治理奠定基礎,同時也爲這個年輕國家制定文化與社會福利方面的政策和基礎建設。
回理會認爲,奧斯曼渥留下最偉大的遺産是與已故的伊布拉欣(Ahmad Ibrahim)教授一同擬定的回教法執行法令(Administration of Muslim Law Act)。這個法令促成回理會、回教婚事法庭和回教婚姻注冊局的成立,凸顯奧斯曼渥在建立一些能構建和服務社區的重要機構上具有遠見。
奧斯曼渥對于成立回教堂建設基金(現已改稱“回教堂建設與回教社會發展理事會基金”,Mosque Building and Mendaki Fund)也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在國家迅速城市化時,須動用資源建造新的回教堂。共26座嶄新的多功能回教堂因這個基金而得以建成,回教堂推出的多項計劃至今仍惠及回教社群。基金之後也擴大至涵蓋舊回教堂的翻新,以及推廣宗教教育。
奧斯曼渥留下的另一項重要遺産是成立新加坡朝聖辦事處,並制定一套有效且專業的管理系統,讓前往麥加朝聖的國人能有順暢的旅程。
回理會說,奧斯曼渥的辭世意味著回教社群失去一位爲了提振社群而孜孜不倦奮鬥的好領袖。“他的顯著貢獻不只對我國回教徒的生活帶來深遠影響,也讓他們與國家一同成長與發展。”
新馬分家後團結馬來社群
奧斯曼渥也爲社會服務和義工領域奠下基礎,並與其他領袖一同推動回教社會發展理事會的成立。
回教社會發展理事會(Yayasan MENDAKI)會長拉哈尤布旺(Rahayu Buang)昨天發文告對奧斯曼渥的辭世表示哀傷。
拉哈尤說,1965年新馬分家,馬來社群頓時成爲少數種族,而當時的馬來領袖如奧斯曼渥等,在團結族群與國人及維持他們的精神方面,扮演關鍵角色。
拉哈尤指出,奧斯曼渥對于全體國人的福利極爲關切,這可從他任社會及文化事務部長時制定推行的政策看出。他也爲社會服務和義工領域奠下基礎。在他與其他社區領袖的推動下,回教社理會于1982年成立。
文告提到,奧斯曼渥參與成立的回教堂建設與回教社會發展理事會基金目前每年讓數千名回教和馬來家庭受惠。
拉哈尤說:“若沒有像奧斯曼渥等先驅奠定的基礎,馬來回教社群當中的人就無法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