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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紹雲提早入獄 周英漢暫緩服刑 城市豐收康希等五被告星期五起服刑

2021 年 3 月 12 日 看经典品百味人生

陳紹雲的丈夫爲了工作,原定6月帶著三個孩子移居美國,但他們將提前在下個月啓程,所以她希望能早點服刑,以便盡早到美國跟家人團聚。周英漢則要提交法律問題,但得先獲得最高法院上訴庭批准。由于他沒有律師代表,必須自己准備,所以申請暫緩服刑。

原定6月開始服刑的城市豐收教會前財務經理陳紹雲昨天申請提早入獄,希望能盡早到美國與家人團聚,卻遭控方強烈反對。這項申請最終獲准,她將于明天和康希等另外四名被告一起入獄。

陳紹雲(41歲)與城市豐收創會牧師康希(52歲)、康希副手陳一平牧師(44歲)、傳教計劃執行員黃玉音(40歲),以及時任管委會成員林嶺恒(49歲),五人預料明天會先到國家法院報到,接著才被送往監獄。

教會前投資經理周英漢(56歲)則在昨天獲准暫緩服刑,直至最高法院上訴庭有了最終定奪爲止。

康希昨晚發出約一頁長的聲明說,自高庭發表裁決以來,過去幾個星期他深刻自我反省後,已接受了前方的路,因此將如期從明天開始入獄服刑。

他也對那些爲他的行爲感到失望和受傷的教會會員、教徒和公衆表示抱歉。他現在的處境都是因爲過去做了不明智的決定,他爲自己的錯誤感到後悔,懇求大家原諒。

由三名法官趙錫燊、吳必理和陳成安組成的高庭三司本月7日以二對一裁決,把康希等六名被告面對的嚴重失信罪改爲一般失信罪,六人的刑罰因此大幅度減輕。

罪行最輕的陳紹雲從監禁21個月減至七個月;周英漢從六年減爲三年四個月。其余四名被告中,康希刑罰最重坐牢三年半,陳一平、黃玉音和林嶺恒則坐牢介于一年半至三年兩個月。

陳紹雲早前要求延後兩個月才開始服刑,好讓她有時間處理私事。

不過她昨天通過代表律師謝振偉告訴三司,情況起了一些變化。她的丈夫爲了工作原定6月帶著三個孩子移居美國,但他們將提前在下個月啓程,所以她希望能早點服刑,以便盡早到美國跟家人團聚。

律師也透露,陳紹雲13歲的大兒子過去幾年來在母親受審期間情況不佳,得接受精神治療,極需母親照料。

控方不僅極力反對陳紹雲的申請,還促請法官讓她延至最高法院上訴庭有了裁決後才開始服刑。

主控官王守仁副檢察司解釋說,若陳紹雲提前入獄,很可能在最高法院上訴庭裁決出爐前已獲釋,到時她可能已離新。

此外主控官指出,陳紹雲提出申請是出于“戰略考量”,好讓她能以已服完刑爲由做出對她有利的陳詞,影響最高法院上訴庭的判決。

陳紹雲明天開始服刑  三司令她遵守三條件

就此,律師反駁說:“這絕對不是什麽戰略考量,而是一名母親爲了家庭尤其是長子做出的決定。”

三司聽了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陳紹雲明天開始服刑,但下令她必須遵守三個條件:一、若最高法院上訴庭接納控方的立場恢複她原有較重的刑罰,那她得第二次入獄補足剩下的刑期;二、她獲釋後在等待最高法院上訴庭判決期間,須交出護照不得出國;三、不能以已服刑爲由,稱自己遭受偏見。

高庭本月7日對本案的判決,推翻了一個沿用40多年的判例,總檢察署因此認爲案件涉及攸關公衆利益的法律問題,即一家公司或機構的董事或管理層人員若受托掌管財物時,是否符合“職業代理人”的定義。控方已在本月10日把案件提呈最高法院上訴庭。

周英漢說,他也要提交法律問題,但得先獲得最高法院上訴庭批准。由于他沒有律師代表,必須自己准備,所以申請暫緩服刑。

與此同時,周英漢也申請在候審期間到澳大利亞見妻女,以便讓妻子幫他准備文件,並且探望患強迫症的女兒。他的出國申請被三司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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