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美國總統特朗普正式簽署了2020財年《國防預算法案》,成爲國家的一項正式法案。這份法案規定:將美國海軍的瀕海戰鬥艦(無論是“自由”級,還是“獨立”級)數量嚴格限定爲35艘,並禁止再爲這類戰艦提供更多資金。
這份法案寫道:“授權資金不得多于35艘瀕海戰艦采購量所需數額。”也就是說,如果今後美國海軍要購買第36艘瀕海戰艦,那麽負責采辦的海軍副部長必須說服參議院和衆議院軍事委員會,說明增加瀕海戰鬥艦將符合美國的重大國家安全利益和海上作戰行動的急迫需要。
很顯然,美國國會及特朗普總統的簽署,反映出了美國國會和特朗普總統對瀕海戰鬥艦計劃進展及其作戰性能不高的嚴重不滿,新計劃已決定將投資重點轉到新型的導彈護衛艦上。該法案中還明確強調,限制瀕海戰鬥艦項目,是“爲了在2020財年確保制導導彈護衛艦FFG(X)資源來源所必須的”。
最初,美國海軍打算購買55艘瀕海戰鬥艦,但由于成本不斷地超支,瀕海戰鬥艦的生存能力存疑及出現一系列較大的維修麻煩,導致其部署出現了諸多問題,因此從2014年起美海軍的采購數量急劇減少到了32艘。雖然國會最終又同意增加了3艘,但由于已服役的戰鬥艦實在是表現太差及建造與維修成本太高,所以美國海軍相關部門顯然決定盡早已把重點轉向新型制導導彈護衛艦,而後者正是今後應對強國競爭及海上軍事行動所迫切需要的。
近日,美國國會研究局發布的研究報告提到,由于成本的持續增加,首批瀕海戰鬥艦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設計和建造問題,人們對它們的生存能力(也就是承受戰鬥損傷的能力)提出了更大的質疑。實際上,近些年來,瀕海戰鬥艦項目是否存在繼續發展的必要,始終存在很多爭議。此外,人們對瀕海戰鬥艦能不能充分、高效地執行海上既定的任務,以及瀕海戰鬥艦的模塊化任務組件的研發和測試等,也都存有大量的疑慮。
美國海軍最初的設想,瀕海戰鬥艦是一種相對低價、性能較優的水面戰艦,通過配備模塊化的“即插即用”任務組件,包括無人載具等,來獲取較大的性價比,從而開辟出一條新的水面戰艦發展途徑。目前,美軍的瀕海戰艦有兩個版本,一個是洛.馬公司的“自由”級單體瀕海戰鬥艦,另一個是美國通用動力公司建造的“獨立”級三體瀕海戰艦;上述艦雖然噸位不大(滿載排水量約3000噸左右)、似乎配備的武器裝備也不算差,可就是價格日漲、能力一般,卻問題多多,因此最終只能落得個“被腰斬”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