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屆總統選舉以微差落敗的陳清木醫生向高庭提呈申請,希望法庭闡明爲何第一任民選總統是從黃金輝前總統算起,以致來屆總統選舉須啓動保留選舉機制。
高庭已接受陳清木的申請,案件的審前會議定在本月22日(星期一)舉行。
陳清木醫生昨午在面簿個人頁面撰文說,他在上星期五(5月5日)向高等法院提呈申請,希望高庭定奪政府從前總統黃金輝任期開始計算何時應啓動保留選舉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國憲法中的兩項條文。這兩項條文闡述保留選舉機制的細節。
他將以起訴人身份向高庭提呈相關文件以闡述立場,案件的答辯人是總檢察長。
陳清木今年3月底召開記者會指出,按他的诠釋,憲法委員會建議連續在五個“開放式”選舉都沒有特定族群的候選人當選後,才啓動保留選舉。他認爲,黃金輝既然是受委任而不是人民選出的總統,就不應該把機制的啓動,回算到黃金輝的任期,因此促請政府或給予政府意見的總檢察署,對計算方式加以解釋。
對此,通訊及新聞部發言人指出陳清木並沒有提出需要政府回應的新論點。
陳清木昨天在面簿頁面上說,由于認爲該課題重要性關乎全國,他決定向英國女皇律師彭力克(David Pannick)尋求法律意見。
他將憲法委員會報告、白皮書、相關國會實況報告以及我國憲法等資料交給彭力克,並問對方總檢察長向政府提出的建議,即第一任民選總統從首位行使民選總統權力的黃金輝算起,是否正確。
他說:“彭力克不同意總檢察長的建議,並指出那是不符合憲法的。在收到他的答複後,我不能默不作聲,必須讓法院決定到底是彭力克的法律意見,還是總檢察長的法律意見才是正確的。”
陳清木說,他已聘用Tan Rajah & Cheah律師事務所爲他提呈相關法庭申請,以及將彭力克的法律意見收錄在宣誓書(affidavit)裏。
“我和政府都以國家利益爲出發點,相信誰都不樂意看見保留選舉機制不符合憲法……事件既然已提呈法庭,我再也不會對外作出任何相關評論。”
高庭發言人受詢時證實,高庭已接受陳清木醫生入禀的原訴傳票(originating summons)以及相關宣誓書和文件,要求澄清有關總統選舉(修改)法令第22節條文。根據這項條文,第一任民選總統從前總統黃金輝任期開始算起。
陳清木于2011年的四角選戰中,以微差敗給現任總統陳慶炎博士。去年3月,在政府委任憲法委員會檢討改進民選總統制之際,他率先宣布有意參加來屆總統選舉。
然而,國會在去年11月通過新加坡共和國憲法(修正)法案,其中一項改變爲:如果連續五屆總統選舉,即30年內沒有某個種族代表當選總統,第六屆選舉只保留給該族群競選。
李顯龍總理當時告訴國會,政府聽取總檢察署的意見,啓動保留選舉機制的日期應從首位行使民選總統權力的黃金輝任期算起,來屆總統選舉因此將保留給馬來族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