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局獲知有人在電子購物平台以700元售賣刺猬,調查人員假扮成買家引蛇出洞。當局共起獲五只刺猬,青年日前被罰款2200元。
青年在電子購物平台以700元出售刺猬,結果被接獲媒體通報的農糧獸醫局人員扮成買家引蛇出洞。他落網後,家中被搜出另外四只刺猬,並在日前被罰款2200元。
農糧局今年1月10日接獲《新明日報》通報,知道有人在電子購物平台以700元售賣刺猬。農糧局于是聯絡賣家詢問,並在隔天接到賴米特耶(Raymi Thye)的短信,雙方同意在第二天,即1月12日,在勿洛地鐵站外交易。
賴米特耶日前承認沒按照農糧局人員指示出示身份證及非法飼養四趾刺猬(four-toed hedgehog)各一項控狀,並同意其余四項非法飼養刺猬的控狀交由法庭下判時一並考慮。他被罰款2200元。
主控官葉德川在庭上披露案情說,農糧局人員在今年1月12日扮成買家與賴米特耶見面,後者亮出一只收在塑料盒裏的刺猬。農糧局人員在交易時表明身份,並要求賴米特耶出示身份證,但後者拔腿就跑。他被農糧局人員追上,之後帶領他們到他的住家。結果,農糧局人員在賴米特耶的住家,起獲另外四只四趾刺猬。
主控官促法庭對賴米特耶施加至少1800元罰款,日前滿25歲的賴米特耶求情時則以經濟拮據爲由,要求法庭輕判。結果,賴米特耶因拒絕出示證件,被罰款1200元,非法飼養刺猬則被施加1000元最高罰款。
另一起非法經營養狗場案件
永久居民有意認罪
另一方面,新加坡永久居民林小群(譯音,39歲)被控沒有執照經營養殖場及飼養八只超過三個月大的狗。
林小群被控2月3日在位于雙溪登雅(Sungei Tengah)的Ethans Pet Resort,在沒有執照下進行狗兒交配繁殖活動。此外,她被控八項非法飼養超過三個月大的狗的罪名,即在沒有執照下飼養一只松獅犬(Chow Chow)、兩只黃金獵犬(Golden Retriever)、四只威瑪獵犬(Weimaraner)以及一只馬雷馬牧羊犬(Maremma)。
林小群通過華語通譯員,表明有意認罪。然而,她以需要籌錢爲由,獲准把案件展期四周至下個月14日。
無執照經營養殖場一旦被定罪,面對高達一萬元罰款、入獄一年或兩者兼施;非法飼養超過三個月大的狗,違法者每項可被罰款最多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