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追債員到“老火湯”攤位討債時搗亂,其中一人昨天被判坐牢六個月。他不服所判要向高庭上訴。
被告楊志明(41歲)案發時是Double Ace Associates的追債員,他是第五個被治罪的被告,去年承認非法集會和惡作劇等四項控狀。
2015年1月15日下午1時許,楊志明和五名追債員在福南數碼生活廣場福將食閣的“老火湯”攤位,准備向攤位老板追討拖欠一家公司的2萬1000元債務。楊志明等人趕走顧客,阻止攤位做生意。他們打算取走收銀機的錢。
警方接到報案後派遣一組警員到現場,他們不肯離開,還向警員挑釁,稱那麽做是合法的。他們還要警員協助他們討債。
後來,他們將帶來的橫幅置放在攤位前,橫幅上有“追債進行中”的字眼。警方派遣更多警員支援,楊志明等人仍不離開,由于他們沒取走收銀機的錢,因此警員在警告他們後便離開。過了一會兒,兩名追債員離開,楊志明和另外三人繼續留在現場騷擾攤位做生意。楊志明走進攤內,將飯鍋和收銀機及攤口的器具推倒在地。他也砸壞攤位前的展示牌。
包括楊志明在內,至今已有五人被治罪,其中四人坐牢三個月到五個月不等。還有一名被告李賢賢(40歲)原本昨天判刑,但因他打算認下剩余多起類似控狀,案展下個月27日過堂。(人名譯音)